勞工法例試用期一定要係3個月?

2008-08-10 8:49 am
因為我間公司佢話係1個月試用期,
而家我做左1個月, 但我想走唔做....

咁e+我辭職的話....係一個月通知期還是7日通知期??

回答 (5)

2008-08-12 6:57 am
✔ 最佳答案
1)目前來說,你的試用期已滿,故你現在要離職的話,需要依據合約的內容而處理。
2)若你所簽的合約內容,說明試用期滿後離職,給予雙方的通知期是7日的話,那便只需給你的公司7日的通知期。
3)若你所簽的合約內容,說明試用期滿後離職,給予雙方的通知期是1個月的話,那便只需給你的公司1個月的通知期。
4)若你所簽的合約內容,沒有說明試用期滿後離職的通知期的話,那雙方也得給予不少於1個月通知期。
5)注意: 有薪年假及産假不可作爲終止僱傭合約時的通知
期。除非雙方都同意。
6)僱員在以下情況,亦可以即時終止僱傭合約,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1. 合理地恐懼身體會受到暴力或疾病的危害;
2. 受僱主苛待;或
3. 已爲僱主連續工作不少於5 年,而經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
(請參閱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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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1)勞工法例上,並沒有列明一定要試用期,而試用期的長短,也沒有訂明,僱主可依據公司的需要,而釐訂試用期的長短,每個職員的試用期可以是不一樣的。
2)僱主有權延長其僱員的試用期,或可縮短其試用期,但必需要知會有關僱員,及得到該僱員的同意。
2008-08-16 6:31 am
試用期代表怎麼:-
1.試用期滿是否加薪??
2.滿試用期都不加薪又點??
3. 要一個雙方月代通知期或通知金.
4.如果公司可提早放你走是否當解僱要補錢.(相信不會)
5.怎麼彧有什麼方法不需通知期或通知金.
2008-08-11 12:49 pm
你個case是唔可以以一般勞工法睇. 你簽咗合約是寫明試用期一個月, 過咗試用期終止合約是多少天, 你便要跟足.
2008-08-10 12:54 pm
除左佢一開始有話7日通知...如果唔係你做左一個月...就需要一個月通知...
而你o既情況就係一個月啦...
參考: 因為我同你一樣...1823政府熱線
2008-08-10 11:34 am
僱傭條例有規定上班未過一個月,中止僱傭合約無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所以有人認為一個月是法定試用期!
僱傭條例有規定懷孕員工做滿十二星期(接近三個月,但不等同三個月),僱主就不能解僱該員工,除非她犯上非常嚴重過失。因此又有人意為法定試用期是十二星期或三個月!
其實在僱傭條例(勞工法例)內並沒有規定試用期是多少天!試用期的長短可以由僱主決定,但必須告訴新入職員工作為僱用條件,也是僱傭合約的內容。僱傭條例有規定凡合約內容減少或終止僱傭條例給予員工所享有權益,便會自動失效。
你做過一個月,依僱傭條例是須要給僱主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的,如果僱主沒有另定通知期,就得依僱傭條例所定的通知通,法定通知期就是一個月,沒有足夠通知期可以用代通知金代替。
資料取材自《僱傭條例簡明指南》http://www.labour.gov.hk/public/ConciseGuide.htm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55: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810000051KK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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