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朋友租了一個農地比人
而且好平租(2萬元) 租左大約3萬尺地
但果個人冇用哩做農地 羅左哩做刪電腦
之後我朋友唔想再租比佢 因為驚地正處果d告佢 用作非農業用途
但果個人話佢係快地上面起左好多野 要我朋友賠
仲話自已識好多法律 同識係元朗d龍頭大哥 嚇我朋友
依家要我朋友冇啦啦賠100萬
我想搵人問下一d法律意見
到底係唔係一定要賠?
仲有佢地有租約係手 租約有簽名 但係只係普通既書寫租約 呢張野上面寫明如果唔係作農葉用途 必須搬走 到底有冇法律效力?
同我朋友果度本身有幾間屋 租約上寫明唔可以拆 但果個人拆哂 我朋友可唔可以追究?
其實一開始我朋友係比佢既親戚誘騙下答上呢個租客 呢個租客好似好久前已經睇中快地 想吞左佢
現時係燃眉之急 希望有專業人士可以解答到我以上所有問題
拜託 拜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