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睇下這幾個網:
http://www.chinesechristiandiscernment.net/self-esteem.htm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120101578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BA%E6%80%A7%E5%B0%8A%E5%9A%B4
自尊/自信:
自尊/自信權威 Nathaniel Branden 表示,「自尊/自信有兩方面,就是認為自己能幹和有價值,所以就是自我信任和自我尊敬。」他解釋,一個人必須自覺能幹,否則當他面對事情時,就會反映出他這樣的想法,於是表現笨拙。另一方面,因為人有道德觀,所以他必須覺得自己的道德原則正確,才能有一個快樂的生活。[ii] 心理學家 Wayne Dyer 也一樣,認為自尊/自信就是覺得自己有價值,和對自己的能力有信心。
尊嚴:
生命的尊嚴, 就是尊重生命, 我和他. 身心權利和價值.
對己, 就是不做令自己羞恥的事, 才能做到如樓上所說的認同自己.
如果不小心, 或一時軟弱做了, 便懺悔改過. ( 是的, 人總會犯錯.)
對生命尊嚴的肯定, 不單表現在對待自身, 亦表現在對待他人.
一個人如慣常賤視他人身心人權, 本身便推翻了生命的價值, 亦不可能成為個有尊嚴的人.
例如一些殺人無數的戰爭發動者, 通常當時都受萬人崇拜擁護. 感覺上似乎尊得很.
但低劣的行為本質, 將本身降格至動物層次, 又怎談得上有人類尊嚴呢?
例如有個人對你很好, 但他對其他人的態度, 時常很侮辱, 那很自然你會感到眼……
他不羞你卻感到羞.
又如揭發了一些窮困老人, 要吃變壞的食物, 失禁者連紙尿片也不夠錢買……
身為香港人, 我們覺得醜.
點解呢? 尊嚴並不單單獨善其身便完滿, 亦靠在他人身上投射回來……
因人仍有赤子之心.
外在準則, 常因環境不同而調整.
例如在香港, 有人把東西掉在地上要你拾來吃, 那是天大侮辱.
但饑荒地區, 常要空投糧食, 那卻是非不得已, 是愛護, 不是侮辱.
基本上就是在處一限制下, 盡量讓大家能得到平等的基本身心權利.
另一個關於尊嚴感的問題. 就是尊嚴感可被傷害, 但尊嚴本身不能被掠奪.
尊嚴是天賦的, 除了自己, 無人能使其缺減.
無論遭受他人如何粗暴對待, 人本身的尊嚴不減.
日常的欺侮, 侮辱, 乃至暴力對待, 性侵犯等. 受害者常感尊嚴價值下降.
知性裡清楚不是自己的錯, 但感覺上仍易質疑自己. 對外在世界易生出憤怒, 恐懼……
後果是骨牌效應, 以賤視世界回應賤視. 一個互相賤視的傳染.
尤其是受性和暴力侵犯的婦女和兒童為甚.
很多連憤怒的能力也沒有, 只能向內委縮……價值重建, 非常艱辛.
本身價值不變, 但她們遺失了那份良好的, 重要的感覺.
所以尊重自己, 和保護別人的自尊都同樣重要.
破壞別人的尊嚴, 自己第一個降格.
愛護別人的尊嚴, 就是去造就自己世界的尊嚴.
人類的尊嚴, 是要自我堅持, 並共同建立, 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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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9 09:28:09 補充:
自尊即自我肯定——自我感覺良好,並認許自我。在心理學上,自尊感可以是個體對自我形象的主觀感覺,可以是過分的或不合理的。一般來說,心理健康的人自尊感比較高,認為自己是一個有價值的人,並感到自己值得別人尊重,也較能夠接受個人不足之處。形成自尊感的要素有安全感、歸屬感、成就感等,這些因素都與個體的外在環境有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