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或公安部門,簡稱公安,作為術語指中國大陸地區管理公共安全事務的行政執法部門和刑事司法部門,其職能和國外的「警察局」相近,但也行使部分非警務的行政許可和危機管理職能,如消防救援、特種行業管理等等。在公安機關從事工作的公務員即稱人民警察,簡稱民警。舊時國內俗稱「老二」-等於香港警察
職責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防範、打擊恐怖活動;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
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國籍、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管理邊境治安秩序;
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
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工作;
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警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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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簡稱「武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之一,屬於國務院序列,由國務院和中央軍委雙重領導。
武警和其他地方職業警察不同,它完全實行軍事化管理。其基本人員通常不稱為「警員」,而是稱為「戰士」或「士兵」。武警士兵和武警警官與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士兵和軍官一樣,都是現役軍人。武警部隊和解放軍一樣,由義務兵役制度保證其兵源。-等於香港藍帽子警察
警種
武警部隊經過近些年的調整擴充,已成為一支多警種、遍布全國各地、具有相當規模的武裝力量。目前,武警部隊擁有三類八個警種部隊。
內衛部隊
內衛部隊是武警部隊主要組成部分,受武警總部的直接領導管理。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警總隊、機動師和總部直屬單位。其主要任務:一是承擔固定目標執勤和城市武裝巡邏任務,保障國家重要目標的安全;二是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三是支援國家經濟建設和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建設專業部隊
這些部隊受國務院有關業務部門和武警總部雙重領導。他們既擔負經濟建設任務,同時又負有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任務。屬於這一類的警種有:黃金部隊、水電部隊、交通部隊、森林部隊。
黃金部隊主要擔負黃金地質勘察、黃金生產任務,武警總部設黃金指揮部,下轄有黃金第一總隊等部隊。
水電部隊主要承擔國家能源重點建設項目,包括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以及其他建設任務,領率機關為武警水電指揮部,下轄有水電第一、第二、第三總隊等部隊。
交通部隊主要擔負公路、港口及城建等施工任務,領率機關為武警交通指揮部,下轄有交通第一、第二總隊等部隊。
森林部隊主要擔負東北、內蒙古、雲南森林的防火滅火任務以及維護林區治安、保護森林資源的任務,武警總部設森林指揮部,下轄有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雲南森林總隊等部隊 。
公安專業部隊
這些部隊是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門管理的部隊,包括邊防部隊、消防部隊、警衛部隊。
其中,邊防部隊主要擔負邊境檢查、邊境治安管理和部分地段的邊界巡邏、打擊偷渡以及海上緝私。邊防部隊由公安部邊防管理局管理,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雲南、西藏、甘肅、新疆等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設有公安邊防總隊(公安邊防局)。
消防部隊主要擔負防火滅火任務、在非暴力意外事件中救援平民。消防部隊由公安部消防局管理,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設有公安消防總隊(公安消防局)。
警衛部隊主要擔負黨和國家領導人、省市主要領導及重要來訪外賓警衛任務。警衛部隊由公安部警衛局管理,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公安廳(局)設有警衛處。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