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美國能源局在 1994 年 1 月開始要求某些產品類別需符合聯邦政府的能源效益法規。
1995 年加拿大能源效益條例,訂定輸入加拿大的發動機、家電產品、加熱與冷凍設備及其他相關產品的能源標準。由加拿大標準委員會 (Standards Council of Canada, SCC) 認可的獨立認證機構 (Certification Organization, CO) 執行驗證。
UL 能源驗證服務 (EVS)
UL 已取得官方認可,可根據美國、加拿大的能源效益標準評估與測試一系列的產品。
請查閱 UL 的網上認證目錄 ,當中記錄了所有通過 UL 能量效益評估的產品。
產品上的能源驗證標記,可和其他安全認證標記分開使用。各種不同標記的分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