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可告他人詐騙

2008-08-08 10:23 am
本人借了30萬給他人,過了六年仍未清還,現在找不到他
對方報稱有兩架的士,有樓收租.....等等
打算報案....如查出沒有其事,可否告得入他詐騙???
我手上只有入數單..........
更新1:

我有他的I.D.

回答 (1)

2008-08-12 4:54 am
✔ 最佳答案
假設你去警署報案,說有人涉嫌詐騙,但警方必要你提供對方的個人資料,如姓名、地址、電話等。那你現在都無法找到他,試問警方又怎會替你立案調查呢?而且你的這種情況,警方一定會以私人財務糾紛打發你走,你手頭上資料不多,就算有對方的借據和入數紀錄,恐怕也不容易用詐騙的罪名起訴他。而且大前提是你先要尋找到他出來!
抱歉給你這樣殘忍的答案!不過你想用法律途徑討回欠債和公道好像不容易!
順帶一提,錢債的追討期限一般是七年。即是祇要對方能成功逃避你七年,七年後你縱然找到他但你已喪失追討欠債的法律理據!
但我們始終不是專業人士 ,最好尋找一些免費的法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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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意見!未必正確!希望可以幫到你!
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ugc/rte/smiley_35.gif


2008-08-15 21:21:07 補充:
你有他的身分證號碼並不足夠,先要尋找到他本人!
警方不會隨便替你調查一個ID No.!
參考: 易高 小小愚見 ,請賜教 !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03: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808000051KK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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