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綜援的資格及入息限制

2008-08-08 6:31 am
我本來與父母同住, 但早兩年前結左婚, 已經搬走, 而我的父母都已經退休, 我想問佢地有冇資格申請綜援呢?

如果佢地可以申請, 咁需唔需要將我的入息都計算在內呢? 但又有另一個問, 就係佢地住緊的公屋單位的戶主係我, 我要唔要先轉左名先呢? 謝謝答覆!

回答 (2)

2008-08-08 7:11 am
✔ 最佳答案
如你的父母可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是可以申請綜援的。
申請綜援時是以家庭為單位,由於你已經結左婚,所以你的父母可當為一個家庭申請。雖然你不需提交你的的入息證明給社署,但社署會要求你交代有冇生活費給父母,這亦視為他們的收入。如你沒有給家用,他們會要求你簽"衰仔紙"證明你唔養父母。
你仍係公屋單位的戶主,會視為同一間屋住申請結果會有所不同。
以下會解釋兩種唔同既情況俾你知:
1.兩老申請綜援、而公屋已轉名給他們
他們申請租金津貼的時候會實報實銷,只要不超過津貼限額,屋租會全數由社署代交。
2.兩老申請綜援,但公屋不轉名
申請綜援時而租金津貼只會依比例計算,假設戶籍現有三個人,那社署只會替他們繳交現有屋租的三分之二。
既然你已經唔係呢間屋住,例不如順便把戶主之名轉回給你的父母。這樣申請綜援起來也比較方便。

2008-08-07 23:14:06 補充:
60歲以上為之老人,兩名老人的總資產限額為51,000元

2008-08-09 00:17:18 補充:
如果你都唔係到住,而你又自願,咁要轉名唔係好困難。



另外,有可能會要兩老搬,但機會應該唔大,除非你住開間屋好鬼大間,咁少左一個人就變成寬敞戶,咁就會要佢地搬,但如果你真係好驚都話,我會建議你,先加你的兄長入戶籍,後再轉名,咁就實唔會要佢地搬。但要注意,如果佢結左婚,或結過婚都會好難加入戶籍,因為怕佢會加老婆或仔女入戶籍,跟住又話要分戶。



最後一樣係津貼,除租金津貼外,佢地可申請水費津貼,睇公立醫院同街症係唔駛錢,如果佢地係長期病患者,可申請的津貼會較多,詳情到時問番社工或上社署網頁搵下啦
2008-08-08 9:11 am
我想申請綜援,但不知道申請資格和手續,該怎麼辦?


申請綜援者基本上要符合以下三項資格:
(一)入息水平與資產: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收入如低於綜援釐定的入息標準便符合援助資格。資產總值的計算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投資及其他可易於變換現金的資產及財物。(入息及資產限額請參照《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指引》)。
(二)居港年期:申請人必須擁有香港居民身份最少一年.在申請日前在香港最少住滿44個星期。這項規定對於新移民家庭或單親婦女造成不便,以致在緊急時沒法得到援助。但上述人士及家庭可以爭取社會福利署酌情處理,發放援助。
(三)就業機會:年齡十五至五十九歲間身體健康正常者必須符合下列要求:(a)每月賺取少於1,535元,(b)失業並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c)不能外出工作(例如接受全日制教育或需照顧幼兒、患病或傷殘的家人等)。
至於申請手續方面,可親自到社會保障辦事處辦理手續,或透過福利團體或政府部門轉介辦理。
根據一些研究資料顯示,一般的綜援受助者,特別是老人及單親母親,對於綜援制度認識不多。由於複雜的內容不易理解,很多時影響她們應該享有的福利。對於初次領取綜援人士,最好的方法是透過福利團體轉介。這樣,一方面可以在家庭變故或面臨危機時得到適當的輔導服務,同時,亦可透過社工詳細解釋綜援的內容及申請方法,並在有需要時陪伴到社會保障辦事處辦理申請手續,以舒緩緊張的情緒。
一般情況下,申請人在申請表遞交後,經過調查,全部手續在四星期內完成,以書面通知結果。申請人可以領取援助金申請日或轉介日開始起計算。對於一些緊急情況,例如被虐婦女帶同年幼小孩逃出家門,身無分文,該等申請人可領取援助金。
如果對申請結果不滿意,你亦可以向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55: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807000051KK0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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