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公屋这样算不算超额.?

2008-08-07 11:13 pm
房屋署第一次约见.要求提交入息证明.
原本两人已经超额.但是现在已经辞职了.
家庭成员A申请人8700元 家庭成员B申请人6300元
約見前已經辞职了.还需不需要申报入息证明.?
这样还算不算超额..?
这样还会不会接受申请.?

回答 (1)

2008-08-11 8:05 am
✔ 最佳答案
第一次約見需要提交,申請書日期前6個月內的入息,入息包括薪金、佣金、津貼、銀行利息、股票利潤等。而第二次約見時,需要提交由第一次約見之後至第二次約見期間,所有的任何收入。
所以勸你還是放棄,也不要妄想瞞騙,房署在稅局中便能查出你們的收入(除非你不是打工),所有僱主都會向稅局申報的。而向房署作虛假陳述及虛假聲明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房屋條例第 283 章 26(c)(1)項),公屋單位被收回,而法庭可因案情而增加刑罰。
(我有朋友申請公屋,剛剛上樓。以上資料是她告訴我的。)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14: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807000051KK0168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