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衰人借少少事去消委會投訴我,話我開的是黑店,三番四次呃人等等...
佢仲好得戚咁俾佢封投訴信我睇,話佢俾了消委會,消委會都話收到佢投訴,但係因為投訴唔合理所以無action,之後佢又去其他政府部門重施故技...(因為有某部門寄信俾我,叫我地不如和解)
我同佢的事是個別事件,我覺得佢投訴根本唔合理,所以唔覺得有問題...
但係佢話我開的是黑店,三番四次呃人,就一定係誹謗,因為我開門口做咁耐生意,從來無一個人話我呃人,無人投訴過我,無人唱衰過我,撫心自問,我可以話我係對客幾好,賣野貨真價實..開頭都唔知點解佢會玩我玩到咁大,之後發現佢係某行家個細佬,借行頭一些不成文規定大玩特玩...ok...我忍得佢我就忍...
但係無啦啦話我呃過好多人就摯係假!
我唔想用錢同佢玩,因為點睇我都WIN硬,只係怕玩到佢破產,之後佢又找我麻煩,我仲有可能收唔返律師費...所以想個人身份去告佢誹謗,但係我應該用哪方法入禀法院?
以原告人傳票入禀適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