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我男朋友都想搬出去住..本身有諗過申請公屋,但係我男朋友個父母已經有一間居屋 (即係我男朋友有戶籍) ,加上我男朋友的父親失蹤多年,佢呀媽又冇做個d失蹤人口報案....而家要重新攪番又要等7年又要補地價等等....在刪除戶籍上面完全冇方法行得通
我一個人係可以申請公屋既..不過要等好耐...我地又唔想為左間屋走去簽結婚証書.....所以父親最近用埋我個名去申請公屋,佢想間屋大d,但我唔會同佢一齊住的...
我知道一個人申請居屋最多200餘呎到,呢個我地都可以接受既...請問我一個人去申請到居屋,唔知會唔會影響我爸爸抽公屋呢?? 另外我男朋友一個人可以申請居屋嗎??
我地2個人加埋都唔過6萬蚊
我收入 8100 (減MPF)
男朋友收入 6650 (減MPF)
每月卡數+保費 我3000,男朋友2000
另外想再問多一問,如果我同我男朋友其中一個可以申請到居屋,以我地的經濟做唔做到9成半按揭架~?? 我男朋友話有D叫首次置業貸款,同樓宇按揭有咩唔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