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得某人的姓名及身分證號碼可以經邊個政府部門或有咩合法途徑查到某人的聯絡地址、電話等聯絡資料?
假設閣下祇得某人的姓名和身分證號碼,在人權法和私隱條例的保障下,你是無任何合法的途徑查到他的其他個人資料!亦無任何一個政府部門可以幫到你!你可以聘用私家偵探去代勞,但調查途徑未必合法而且你可能觸犯非法收集個人資料的罪名!
就算警方等執法部門都要有人報案(如這人涉嫌觸犯刑事罪行),或有合理理由需要尋找此人(如人口失蹤),才可以啟動政府內的資源去尋求這人的個人資料!而且該等資料絕不會向第三者透露,就算你是報案的人!
個人理解!未必正確!希望可以幫到你!
圖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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