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長命契
而家層樓本來係我阿爺同阿媽聯名,如果我阿爺死時遺產稅並未取消,而又未交遺產稅,我媽咪需唔需要去律師樓做"除名"手續?需唔需要補交遺產稅?如果唔做"除名和補交遺產稅",會唔會好麻煩?(我意思如果媽咪亦不在).
回答 (2)
基本上, 長命契其中一業主死去時,業權自動歸餘下業主。
但, 如果你阿爺死時遺產稅並未取消(即2006年2月11日前), 而層樓係長命契, 就要填Form I.R.E.D.30 以申請 「豁 免 遺 產 稅 證 明 書」。然後將你阿爺的死亡証連同豁免遺產稅證明書到土地註冊處註冊, 手續便完成。日後你媽咪將層樓賣出或做按揭,便無需再辦手續。因為土地註冊處有紀錄你媽咪是唯一業主。手續要到律師樓做,手續簡單。
如果唔做手續, 到你媽咪亦不在時才做, 也未嘗不可。
如果是長命契,該物業並非遺產的一部份,直接請律師改契即可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44:1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805000051KK0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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