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行人路踩單車比龜捉既問題

2008-08-05 11:55 am
我前排就比人捉行人路踩單車,仲要係交通警捉我
我當時都算,就當我唔好彩
但今日收到傳票時
寫住
xxxxxxx在3月x日於4時59分於x地方,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騎單車

老實講下讀後感,我非常之不爽以及無奈
我記得當時我係有需要先係行人路上踩單車
果次既事件經過就係
當日我踩住部單車,趕緊去屯門置樂中國行銀到交"二月"學費(已遲左成個月交)
但就由我係馬路鏟上行人路果陣,再騎住部單車,用腳慢慢踩到去中銀門口,準備找個地方鎖車時,突然個交通警走黎查我身份証,見我樣柒柒頭髮長長地
乜都冇問就話告我,仲大我話一係認罪一係請律師,我當時真係心唸有錢我實請律師同你地死過
而今日將傳票大大隻字寫住"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騎單車"仲要寫埋於4時59分,全港銀行都係5點收,我仲記得當日係因為比隻龜捉搞到交唔到學費,我第二日(3月4號)立即去交返學費,張單仲係到

我明明係有理由,雖然我真係係行人路上騎單車,但事實我只係係行人路上騎單車好慢好慢行左幾步...咁都唔放過...

我想問我上庭當日會唔會咁樣聽我解釋?定係要請律師先比解釋?
會唔會罰輕d?

我真係非常之唔爽,比人搞到我交唔到學費仲要突然咁比人罰錢,仲要我低頭認罪,點可以比人咁樣屈...

回答 (4)

2008-08-05 5:50 pm
✔ 最佳答案
你踩單車上行人路,為既係去商舖做交易,當然唔算係一個好既理由冒犯交通條例。
你收到既傳票是一般格式既,由英文翻譯過黎,可以唔使理佢。
你可以做既係:
1. 上庭認罪;
2. 上庭不認罪;
3. 缺席;
4. 搵律師代表做上面既第 1 或第 2點。

第3同第4點係唔理智既,因會晒錢同埋你上行人路既理由好牽強下,輸既機會極大,律師都未必同你走轉。如果你惗住冇乜成本同試下自己既口才,就惗下第2點,試下說服個官,將你既理由同個官解釋。如果佢覺得你咁做係好似送人入醫院類似既英雄事跡,個官會判你冇罪。
我係你,就上庭認咗佢,交錢走人,費事哂時間。
2008-08-06 6:33 pm
搵律師都無得打,輸緊!到時一定要上法庭,屯門第八庭,叫你名時,等一時間應到企起身,法官問你認唔認罪,你一定要認罪,通常罪款300元,到繳費處即時等交罪款就可,因無得打所以一定要認罪,如不認罪,另法官即時同你排過下一次上法庭的期,到時罰倍!經驗!
2008-08-05 10:21 pm
 法例無話收到傳票就一定要上庭,可以書面認罪的;請律師?一個無名律師仔上庭都收你幾萬元,盞衰多二錢。
 還有他們幾對眼見到你在行人路上踩單車,於法於理皆不合,莫講話你趕時間交學費。
2008-08-05 1:23 pm
我都比人捉過一鑊亂過馬路. 當時我話叫佢比次機會, 點知最後都收到傳票, 我都費事煩啦, 咪交左佢算數. 下次咪留意下四周, 冇差佬先過囉.
另外, 又有一鑊, 我係馬路上踩單車, 我自問無得罪佢喎, 都無啦啦比條旅遊巴士佬屹. 比條難灘屹完都不止. 駛多二個路口諗住轉右, 咪駛入快線囉. 我都見紅燈停左啦, 點知又有個pc 叫我駛上路肩, 話我唔守規則, 我咪話我都停左紅燈啦, 佢又唔知搬d 咩條例出尼, 我咪諗住同佢理論囉. 講講下仲話要搜身! 嘩, 咁即係明玩野啦, 我諗唉再串佢去都冇運行, 咪聽佢點比左身上d 野同銀包佢check 囉. 收尾以為冇事, 好快就走左. 過左一陣, 我睇下個銀包, 我原本諗住囉二萬蚊入銀行的, 點知發現唔見左幾千蚊. 我即刻諗起果條差佬, 但果時又可以點? 唯有握自己, 係唔小心跌左, d差佬應該唔會咁既. 事隔3年, 點知前排睇警訊, 真係有條友, 比差佬撻左幾萬蚊. 所以, 見到賊佬 or 差佬都係咪行咁近!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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