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痴
(術語)梵語慕何Moha,譯言痴,又曰無明。心性闇昧,迷於事理也。一切之煩惱由之而起。三毒之一。唯識論六曰:「於諸理事迷闇為性,能礙無痴,一切雜染所依為業。」又曰:「諸煩惱生,必由痴故。」俱舍論四曰:「痴者,所謂愚痴。即是無明。」大乘義章五本曰:「闇惑為痴。」
2.無明
(術語)梵語阿尾儞也Avidyā,謂闇鈍之心無照了諸法事理之明。即痴之異名也。本業經上曰:「無明者,名不了一切法。」大乘義章二曰:「於法不了為無明。」同四曰:「言無明者,痴闇之心。體無慧明,故曰無明。」俱舍論十曰:「明所治無明。(中略)其相云何?謂不了知諦寶業果。」(四諦三寶業因果報)。唯識論六曰:「云何為痴?於諸事理迷闇為性,能障無痴一切雜染所依為業。」
3.痴是無明的果之一。
4.唯有證得佛果位,才能盡去除「痴」、「無明」。
2008-08-03 21:27:40 補充:
阿渣.語真 人生識字憂患始……因為"君心聲數則----『求證要小心,要客觀,決不允許厭煩,更不允許馬虎。要從多層次、多角度上來求證,從而考驗……』
嘩!嘩!嘩!嘩!那有請"阿渣.語真 人生識字憂患始……因為"君,試範解答一次給小弟見識 、見識閣下如何『求證要小心,要客觀,決不允許厭煩,更不允許馬虎。要從多層次、多角度上來求證,從而考驗……』好嗎???
2008-08-03 23:17:16 補充:
心性
(術語)謂不變之心體,即如來藏心自性清淨心也。台宗所立四教中別教以下,以心性立為真空,圓教立為心性具十界三千之法。圓覺經曰:「以淨覺心知覺心性。」起信論義記中本曰:「所謂心性不生不滅。」法華玄義四之三曰:「心性即是即空即假即中。」唯識論二曰:「眾生心性二分合成。」止觀大意曰:「不變隨緣故為心,隨緣不變故為性。」
2008-08-03 23:18:24 補充:
唯識論
(書名)有二本:一為成唯識論,梵名Vijñānamātrasiddhi-śāstra之異名。一為唯識二十論之略名。
2008-08-03 23:19:08 補充:
雜染
(術語)一切有漏法之總名。該善惡無記之三性。唯言染,則煩惱局於惡性,言雜染,則與善及無記亦通。以有漏之善無記,與煩惱之惡性雜糅故也。唯識論述記二末曰:「諸有漏法,皆名雜染,非唯染法。梵云僧吉隸爍,此名雜染。若不言僧,即唯染也。」淨土文類證卷曰:「雜染堪忍群萌。」
2008-08-03 23:19:54 補充:
俱舍論
(書名)阿毘達磨俱舍論之略稱。世親作。唐玄奘譯。三十卷。阿毘為對。達磨為法,俱舍為藏。六足發智婆沙等薩婆多部之諸論,名為對法論藏。有攝持與所依之二義,第一義為此論攝持包含彼對法論中之勝義,故名此論曰對法藏。即對法之二字,屬於彼本論,藏之一字,屬於此論。第二義為彼本論乃此論之所依,故名為藏。即三字共為彼本論之名也。
2008-08-03 23:20:43 補充:
佛果
(術語)佛為萬行之所成,故云佛果,能成之萬行為因,而所成之萬德為果也。隋煬帝文曰:「上求佛果。」
2008-08-03 23:21:33 補充:
諦
(術語)真實不虛之義,言真實之道理不虛妄也。如俗事虛妄之道理,名為俗諦,涅槃寂靜之道理,名為真諦。見此諦理者為聖者,不然為凡夫。大日經疏八曰:「諦者,即是如來真實句。」義林章二末曰:「諦者實義,有如實有,無如實無,有無不虛,名之為諦。」又曰:「事如實事,理如實理,事理不謬,名之為諦。」二諦義上曰:「諦是實義,有於凡實,空於聖實,是二皆實。」
2008-08-03 23:22:05 補充:
業果
(術語)業為善業惡業,果為其業所感,人天鬼畜等之果報也。新譯仁王經中曰:「三有業果,一切皆空。」楞嚴經四曰:「唯殺盜婬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義林章二曰:「斷見眾生,不信後世善惡業果。」
2008-08-03 23:22:55 補充:
證
(術語)無漏之正智,能契合於所緣之真理,謂之證。勝鬘寶窟中末曰:「緣起相應,名之為證。」大乘義章一曰:「己情契實,名之為證。」同九曰:「證者是知得之別名也。」俱舍論二十五曰:「如實覺知四聖諦理,故名為證。」
2008-08-03 23:32:07 補充:
建議閣下多看古文和佛學的入門書,否則小弟縱答三天,你也是不明白的!
參考:
http://book.bfnn.org/books/0239.htm#a12
http://www.geocities.com/areyoyo/index.html
2008-08-03 23:36:46 補充:
一切法
(術語)又名一切萬法,一切諸法。為總該萬有之稱。智度論二曰:「一切法,略說有三種:一者有為法,二者無為法,三者不可說法,此三己攝一切法。」梵Sarva-dharma。
2008-08-03 23:37:09 補充:
法
(術語)法者梵云達磨Dharma,為通於一切之語。小者大者,有形者,無形者,真實者,虛妄者,事物其物者,道理其物者,皆悉為法也。唯識論以自體任持與軌生物解二義解法。自體任持者,謂竹有竹之自體,梅有梅之自體,有形者,有形之自體,無形者,有無形之自體,各保任維持其自體也。軌生物解者,謂如是既各有自體,皆為自體任持之狀,然只限於有體,不能容無體,法者,兼攝無體,該盡一切也。唯識論一曰:「法謂軌持。」同述記一本曰:「法謂軌持,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持,不捨自相。」
2008-08-04 00:49:14 補充:
閣下是小弟在網上遇到過最打爛沙盆問到篤的人了!
建意把這種求學精神用在鑽研更有用的學問上呢!佛學(包括所有宗教的理論)呀,鑽研下去也只會浪費你的寶貴青春,對己對人都全無益處!
這是小弟衷心的經驗之談,聽取否由你......
2008-08-18 23:47:19 補充:
佛學裡有一門『因明學』。是古代世界三大邏輯思想體系之一,唯有這門值得鑽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