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係申請長者咭既資料:
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elderly/sub_csselderly/id_seniorciti/
長 者 咭 計 劃
服 務 簡 介
長 者 咭 為 長 者 提 供 一 個 普 遍 獲 得 承 認 的 年 齡 證 明 ﹐ 以 方 便 他 們 享 用 政 府 部 門 ﹑ 公 共運 輸 機 構 及 商 號 為 長 者 提 供 的 優 惠 票 價 ﹑ 折 扣 和 優 先 服 務 。 此 外 ﹐ 「長 者 咭 計 劃 」亦 提 倡 尊 敬 長 者 的 精 神 。
申 請 資 格
凡 年 滿 六 十 五 歲 或 以 上 的 香 港 居 民 ﹐ 均 符 合 申 請 長 者 咭 的 資 格 。
申 請 辦 法
郵 寄 申 請 ﹕
申 請 人 只 需 填 妥 一份 簡 單 的 申 請 表 ﹐ 連 同 近 照 ﹑ 香 港 身 份 証 副 本 ﹐ 使 用 印 有 長 者 咭 辦 事 處 地 址 之 信 封 寄 回 長 者 咭 辦 事 處 。 長 者 咭 辦 事 處 會 在 收 到 申 請 後 或 在 申 請 人 合 乎 資 格 後﹐ (以 日 期 較 後 者 為 準 ) 之 七 個 工 作 天 內 ﹐ 以 郵 寄 方 式 寄 出 長 者 咭 。
親 身 申 請 ﹕
申 請 人 ( 或 其 親 友 ) 亦 可 選 擇 在 申 請 人 合 乎 資 格 當 日 ( 即 年 滿 六 十 五 歲 或 之 後 ) 於 辦 公 時 間 內 親 身 到 長 者 咭 辦 事 處 申 請 ﹐ 並 填 妥 申 請 表 ﹐提 交 身 份 証 副 本 及 近 照 ﹐ 長 者 咭 辦 事 處 可 即 日 處 理 其 申 請 及 發 出 長 者 咭 。
申 請 表 派 發 地 點
申 請 表 格 及 預 印 地 址 的 信 封 由 下 列 辦 事 處 派 發 ﹕
社 會 福 利 署 轄 下 長 者 咭 辦 事 處 ﹑ 各 區 福 利 辦 事 處 ﹑ 社 會 保 障 辦 事 處 ﹑ 各 區 綜 合 家 庭 服 務 中 心 ﹑ 房 屋 署 轄 下 屋 辦 事 處 ﹑ 民 政 事 務 處 諮 詢 服 務 中 心 ﹑ 社 區 中 心 ﹑ 各 區 長 者 地 區 中 心 ﹑ 長 者 鄰 舍 中 心 及 長 者 活 動 中 心 。
提 早 遞 交 申 請 之 處 理 辦 法
如 申 請 人 遞 交 申 請 時 距 離 符 合資 格 ( 即 年 滿 六 十 五 歲 ) 的 日 期 少 於 一 個 月 ﹐ 「 長 者 咭 辦 事 處 」 會 致 函 申 請 人 解 釋 暫 時 未 能 辦 理 其 申 請 的 原 因 ﹐ 並 將 申 請 表 格 及 有 關 文 件 保 存 至 合 乎 資 格 當 日 ﹐ 再 依 當日 累 積 申 請 個 案 的 先 後 次 序 來 辦 理 ﹐ 並 在 合 乎 資 格 後 之 七 個 工 作 天 內 ﹐ 以 郵 寄 方 式寄 出 長 者 咭 。
如 申 請 人 遞 交 申 請 時 距 離 符 合 資 格 (即 年 滿 六 十 五 歲) 的 日 期 多 於 一 個 月 ﹐ 「 長 者 咭 辦 事 處 」 會 將 申 請 表 格 及 有 關 文 件 退 回 申 請 人 ﹐ 並 以 書 面 解 釋 暫 時 未 能 辦 理 其 申 請 的 原 因 ﹐ 及 建 議 申 請 人 可 於 年 滿 六 十 五 歲 時 再 行 遞 交 申 請 表 格 。
服 務 費 用
領 取 首 張 長 者 咭 的 費 用 全 免 。 但 如 需 補 領 ﹐ 則 需 繳 付 費 用 。 補 領 費 用 會 按 時 調 整 ﹐現 時 的 收 費 是 港 幣 二 十 二 元 。 如 郵 寄 申 請 ﹐ 劃 線 支 票 / 本 票 抬 頭 請 寫 上 「 香 港 特 別行 政 區 政 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