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拿強積金

2008-08-03 4:37 am
大家好
我想拿出 自己的強積金
因為想做小生意
但我有 2個戶口
可不可只拿一個

回答 (3)

2008-08-04 6:00 am
✔ 最佳答案
不可以提早拿走,不要用移民來提取,因為積金局經已知道漏洞,已經採取行動控告那些騙取拿走強積金的人士,你不要打此主意了,希望幫到你
2008-08-04 6:42 am
強 積 金 制 度 的 特 點
累 算 權 益 的 提 取
強 積 金 制 度 是 為 就 業 人 士 提 供 退 休 保 障 而 設 立 的 制 度 。 因 此 , 計 劃 成 員 必 須 根 據 《 強 積 金 條 例 》 的 規 定 , 到 65 歲 的 退 休 年 齡 才 可 提 取 累 算 權 益 。
然 而 , 在 若 干 情 況 下 , 計 劃 成 員 可 在 達 到 退 休 年 齡 前 提 取 累 算 權 益 , 這 些 情 況 包 括 :

年 屆 60 歲 並 提 早 退 休 ; 或
永 久 離 開 香 港 ; 或
完 全 喪 失 工 作 能 力 ( 須 由 醫 生 證 明 , 而 所 喪 失 的 工 作 能 力 , 必 須 與 之 前 所 從 事 的 最 後 一 類 工 作 有 關 ) ; 或
死 亡 ( 請 注 意 , 強 積 金 屬 成 員 遺 產 的 一 部 分 , 可 由 遺 產 代 理 人 申 索 ) ; 或
帳 戶 結 存 少 於 $5,000 , 在 過 去 12 個 月 沒 有 向 計 劃 作 出 供 款 , 並 表 明 無 意 在 可 見 的 將 來 成 為 受 僱 或 自 僱 人 士 。
參考: 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042301522
2008-08-03 4:42 am
可以只取一個,另一個作保留帳戶,想拿強積金一生人除退休只可以指定的幾個理由取回強積金,如果做生意都屬於自僱人士,都雖要供強積金.你可以移民理由取款.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53: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802000051KK02437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