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
我會考無考到五科中英文合格,
之後補考返英文合格,
但之後讀ive一年基礎文憑同兩年文憑,
然後升咗外國同香港合辦的一年副學士,
之後可能在香港讀一年top-up或去澳洲讀兩年degree,
咁樣做唔做到政府工,
算唔算符合下列的所謂"同等學歷"?
係咪考返CRE的中文,英文,app test, basic law?
雖然機會低點, 但都算有機會申請普通文員??
Thanks!!
申請人必須- (1)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成績達第2等級/E級或以上,或具備同等學歷;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具備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
及 [註:(i) 上述(1)項的五科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ii)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3) 在取得上述(1)項的學歷後具兩年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