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流行使用「集體回憶」這個字眼,甚至已經是濫用了這個字眼。究竟什麼才算是「集體回憶」?它跟「回憶」的分別真的只是在於「集體」二字?
既謂「集體回憶」,如果大半數人都沒有共鳴,只是一小撮人的回憶,又算不算是大家的「集體回憶」呢?九十歲老人家們的回憶,算不算是我們香港人的「集體回憶」?(如果全香港的九十歲老人家佔全港人口不夠半成──這算得上是不夠「集體」嗎?)
又,如果那事情令人深刻難忘,卻不值得大家回憶,甚或,根本沒人想回憶它,對大家來說就像個惡夢,又可以稱得上是大家的「集體回憶」嗎?
「集體回憶」,是要到什麼程度才算是「集體」,回憶如果不美好,「集體」都不想「回憶」,又可以算是「集體回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