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又逼害有案底人仕,為何有案低人仕不團結起來反對?

2008-07-31 6:10 am
專家話96%犯事既人以都係未犯過法,以前犯過事的根本唔等於以後會犯,以假設來評定一個人,豈不是明屈嗎?

法庭必已對犯過事的人作出嚴厲的懲罰,現在連出獄後的糊口也要趕盡殺絶,一個定罪,無數刑罪,這已違反法律精神吧?

點解九七後香港搞到好似原始部落既舉手遊戲,只為滿足公眾而公眾多是無知的,大聲唔代表岩,唔通香港市民個個要求政府派錢送樓,政府又照做?

政府口口聲聲叫大家接受更生人仕,一方面又要佢地生不如死,明知佢地比窮人還要弱,不可能為自己說半句話便欺負佢地,那又是什麽政府?

回答 (2)

2008-07-31 8:20 pm
✔ 最佳答案
當然反對設立性罪犯資料庫,由法官干擾立法,根本係夾硬呢。那只會令無數已改過自身的人活在極度惶恐之中。那和替所有男性切除生殖器官以防止性罪行發生一樣可笑。

而家食蕉又唔比做

青少年教育有關既又唔比做

咁叫所有犯過事既人去做的士佬,地盤佬囉,但聽講駕的士都搵唔到食,地盤又請外勞。改過自身,努力讀過書既更加無可能做呢d工,咁搞法,現職打工仔只會借此方法趕走求職者,以此倡顯自己與別不同,社會分化,社會動蕩在所難免。

曾特首作算要做d野出黎提升自己民望,亦該將資料庫定為只記載草案生效日後才犯事者的資料,這才是正面積極防止罪案的有效方法。那些這幾年花了無盡勇氣去重過新生活的人,現在他們臉上再加多刀寫住性犯罪者,然後不負責任地告訴他們,沒趕盡你,你還可以去當不要臉的工啊!

質詢期前大家有咩反對不滿快D自己send fax 或者e-mail去法改會

20/F Harcourt House
39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Tel: (852) 2528 0472
Fax: (852) 2865 2902
Email: [email protected]
參考: 比23條更兇險的惡法
2008-07-31 8:31 am
讚同,不過原因只有一個:人唔係完美,就算法官都唔一定可以做完全公平,人類係一種有很強私心的動物。佢地眼中有案低的人是次一等的~
參考: 個人意見

收錄日期: 2021-04-16 16:19: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30000051KK0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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