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離母子關係??

2008-07-30 10:44 am
我同男朋友同居2年,分開咗1年,有個2歲嘅仔!個仔一直由男朋友阿媽照顧,但由我地分開咗之後,佢屋企就成日比壓力我,唔係話唔得閒,就話要$!我幫個仔搞好晒入學,佢屋企居然要我另外比$佢地揾人湊個仔返學,一係就叫我自己湊返!好老實,個bb大家都有份,都係跟佢爸爸姓,點解有咩事都只係揾我...?呢個月先知道原來佢屋企係怕幫我白養個bb,所以想我同個仔脫離母子關係,比個撫養權佢地!!我梗係唔想啦!但我要返通宵,根本無能力湊個仔,更加唔想攞綜援過日子!有無人可以話比我知應該點做....thx
更新1:

我可唔可以將bb嘅監管權比咗bb嘅姑媽呢??

回答 (3)

2008-07-31 3:27 am
BB是非婚生仔女,撫養權是屬於媽媽的。
如你是保持這撫養權,但暫時無力照顧BB。
你可以向社署申請寄養服務。
直至孩子4歲,可以申請入住兒童之家。
有寄養家長或兒童之家家舍導師照顧孩子。
直至你經濟能力OK,就可以接孩子回家。
期間,你可以定期探訪孩子。
是很好的服務。

2008-07-30 19:30:25 補充:
社署寄養服務的資料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family/sub_listofserv/id_fostercare/
兒童住宿服務的資料
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family/sub_listofserv/id_residchildcare/
2008-07-30 8:57 pm
法律上是沒有脫離母子關係, 你在報章見到有關啟事, 主要是要第三者不要再騷擾事主
你不如反客為主, 對他們說男方不能負責, 而你又沒有能力, 如果要你放棄撫養權, 不如找社工, 安排仔仔去保良局, 令他有人照顧, 可以好好生活
他們十分緊張仔仔, 如果不是, 也不會要你放棄撫養權, 他們拒絕後, 再坐下來詳談
2008-07-30 4:42 pm
分開啦,離婚啦,決裂啦,返通宵啦

收錄日期: 2021-04-16 23:19: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30000051KK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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