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時受害者們怎樣才會原諒當事人,便是當事人和受害者們之間的事了。我們這些閒人不便多言了! 傳道人都是普通人一個)此言差矣!
身為一位基督徒,有上帝的引導,理應向善,但係此基督徒,既然被他的心魔所控制得到,而作出這在上帝的十誡中的罪行.實在罪無可恕!
2008-07-31 17:01:11 補充:
此基督徒,除了是基督徒外,還是一位傳道人!身為傳道人,是負責把上帝的話傳到世界上每一個人,責任是如此重大!而他竟然不好好傳導,而係利用自己的身份,而去傷害他人,姑負了別人對他的信任.他明知故犯,作出了這樣的行為,已經離棄了主,墮入魔道!
我們雖然是凡人,但也知道禮義廉恥,不會作出這種不知羞恥的事!因為作出後,是會被良心所譴責,而且會令到他的家人,朋友丟臉!而他身為基督教的傳道人,每天也是對著聖經,十誡應在中心.但他不但沒有理會,而作出令上主蒙羞的事!真係令人氣憤.不但出賣了自己的人格,也出賣了上主!而且還嚴重影響了基督教及上主的信譽.作出此等惡行,理應受到重罪.
2008-07-31 17:01:17 補充:
而你們身位基督徒,看到有基督徒作出令上主蒙羞及影響基督教聲譽的事,理應第一時間,站出來指責他,而不是當自己是閒人!就是因為你們這樣,把自己當成閒人.基督徒侵犯兒童的事才會常常發生!你們姑息養奸,他們做錯事就願諒,賠錢了事!他們明知故犯,罪皆一等,是絕不該輕輕了事!
而你們基督徒,常常會返教會的!如果發現有基督徒,行為較為奇怪,就應該了解清楚,如發現他是有侵犯兒童的思想,就該立即嚴重對代,把他引回善良.免再發生此影響聲譽的事,免兒童再受到如此傷害!
希望你們基督徒好好反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