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想請教一下法律界的朋友們.
我在网上賣了一批小禮物給一家公司,我們是通過EMAIL及電話聯絡的.該公司要貨較急,且要求在貨物上加上LOGO.我要求該公司把要加的LOGO整成一個圖片發給我,該公司發了兩個圖片到我EMAIL,其中一個是JPG的圖片,另一個一下載就問我是不是要到网上尋找相應的軟件來查看圖.因為沒想到對方會把一個LOGO分成兩部份發出,加上能打開的圖像上己有齊對方說的圖案及字(而且我的郵箱有時在收到一些帶有表情符號或特殊字的EMAIL時就會有這種打不開的圖像文件的事).當時對方問我是否看,我就說看到一個人形圍成的圖及有字,跟廠家商量後,我建議對方刪去圖上的四個小字母,因為較難做到.對方同意了.
因為時間緊,雙方都較留意給訂及交收的時間.對方一再強調說未有在网上購物的經驗,要求我先給貨再給錢,我堅持拒絕了,後來我同意可先給少許訂(正常是一半的),貨到後他們來提貨時再給餘款.如不能在指定日期時間前把貨送到,則責任我負.對方應允當天下班前入訂,我則答應馬上把訂單交給廠家,讓廠家馬上讓車間生產.在送交單子給廠家時,我一再叮囑對方一定要在下班前下訂,因為單子一下到車間就追不回來了.
然後對方多次打電話來,要求我更改送貨地點,把貨送到他們那兒,我開始時拒絕,;但對方一再要求,并說如不答應會很難決定購買,我指責對方不應在我己通知廠家後才這樣說,因為單子己追不回,追回了我也要受到損失.對方一再以自己公司的名義擔保不會走數.因為其公司亦是一家有名的機構,我迫於無奈同意了.
因為在貨到的當天及其後數天我都有事要逗留在深圳,所以我特地告訴了對方這件事,叫對方如有任何事可打我深圳電話聯絡我.在深圳我一直有跟廠家聯絡,直到廠家方面回复對方己簽收貨物我才放心.在對方簽收後數天,我回到香港.發現對方在簽收當天給我發了一個EMAIL,說是貨物的LOGO出了問題,少印了一個日期,我查過圖片後想到問題可能出在圖片上,即回复說了原因,并問現在貨物怎麼樣,對方說貨物己應用了,因為我在LOGO印少了日期,他們決定只給我總款的70%.我拒絕了,并自動提出給90%或85%的折扣作為我疏忽的代價.對方不同意.我質問對方為何不在發現貨物出事時用電話通知我,以便我作出補救或是作出其他決定.因為貨是在對方要求的日期前送到的,如能及時通知我,我可提供一些方法作出補救,例如打印有其LOGO的卡片吊牌等.另外我個人認為在對方未給齊錢時,貨物還是我的財物,我有權力決定怎麼做,況且對方在下訂時只說如不能在要求日期前送到就不要.現在他們在不知會我的情況下單方面作出決定,對我并不公平.之後多次聯絡對方,對方每一次都說在開會商量,并說在商量緊俾我7折或是6折5折好.最後一次對方說以往供貨商出錯他們只會給5折,給我7折己是很好了.并挂了我電話.說是不滿意的話隨我高興怎麼做就怎麼做.
我想請問一下大家,我應怎麼做好.請大家教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