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首先你要知道3個月試用期內,如果想離職最小比七日通知期/通知金,無論你同公司有咩協議都好,都一樣最小七日
所以你真係想 8月1 日就走既話,你就諗番你比辭職信果日係幾多號。若果你係7月25日或之前比辭職信既話,不論你寫到幾時,最快都可以番埋7月31日就走人。但係公司可能會要你解釋點解之前要寫做到8月17日,不過佢地都冇權要你一定做到8月17日。因為你已經比左足夠既通知期同通知金架喇
但若果你係7月25日或之反比辭職信既話,咁你就唔可以8月1日走,因為唔夠7日既通知期。除非你補番錢比公司,例如你8月4日先夠7日通知期的話,而你又想1號就唔番工,咁你就補番8月1日至4日既人工比公司,咁你就可以走喇。
如果你唔比足夠既通知期/通知金就走,公司有權向你追討番
2008-07-29 15:54:14 補充:
第二段打錯左
不過佢地都冇權要你一定做到8月17日。因為你已經比左足夠既通知期同通知金架喇<-----唔係通知期同通知金,係通知期或者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