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問題(傷害及妨害自由)

2008-07-29 11:36 am
請問各位大大

我於三年多前被人毆打並限制行動
一直被凌虐直至交付十一萬元後才被釋放
到警局報案後竟無法控告對方擄人勒贖
只有傷害及妨礙自由
時至今日
官司纏訟已久
雖然對方已被起訴
可是我要求的賠償對方一直虛與委蛇
出席了三次調解委員會
對方一直無誠意和解
我也已經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了
但日前又接到對方來電想要私下何解
但只願意賠償五萬元
並要求其他的部分讓他分期還款
我當然不肯接受
可是又怕沒拿的話
到時出庭對方又說沒錢寧可被關
我真的很想以牙還牙對付他
因為法律訴訟實在太慢了
我是否應該等到法官判決才決定ㄋ
我是賠償部分要求六十萬元訴狀已寄出附註對方已經起訴
更新1:

那如果沒達成和解 對方被判入獄服刑 是否能繼續提出求償 因為官司訴訟實在是拖延得太久嚕 我希望能得到一個保障該怎麼作? 又另一問題是一旦接受和解 是否無論和解金不管拿多少 也不管有無分期償還的問題 刑事就已撤銷?

回答 (3)

2008-07-29 2:59 pm
✔ 最佳答案
你被捉到弱點了

因為................

對方說沒錢情願被關

那是心理戰術

而你理應回應若拿那區區五萬

那麼..........................

情願不要拿

你已經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那就讓法官判

不要心急啦

一定不會少於五萬的

因為..............五萬實在太離譜了

耐心的等吧
2008-07-30 11:23 am
補充~
你可以提出假扣押!!
以防他脫產!
到時候他不給~
你就可以請法院強制執行給付
2008-07-29 3:05 pm
認同 一樓的說法

收錄日期: 2021-04-30 12:37: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29000016KK0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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