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後我住他家
剛開始他的媽媽對我很好
但是不到3個月後開始叫我做東做西
我都有照做
甚至還叫我跟學校請假買晚餐回去給他們吃
而且還常常跟我說我媽媽的壞話
叫我別拿錢回去給媽媽
然後跟很多親戚朋友說我的壞話
而且他的父母常常吵架
這些對我來說 長久累積下來都是精神折磨
現在我想要解除婚約
我該怎麼做
要準備哪些東西
會有哪些法律責任
更新1:
而且他家人在訂婚錢還說什麼他們台中沒在收聘金的 如果是你 氣不氣人阿 他家人真的事太過分了
更新2:
真ㄉ能夠一走了之嗎?!
更新3:
該怎ㄇ樣立字據呢? 內容要寫什麼?
更新4:
不用立字據嗎? 好聚好散當然是最好的呀 但是對方的家人個個都很厲害ㄟ 我要保護自己呀 總該有"證據"吧~~ 我也才不可能貪人家便宜 = =
更新5:
民法? 會有那些問題呢? 有什麼辦法解決? 只要把東ㄒ該還的都還就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