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辭職問題

2008-07-28 10:04 pm
我有個朋友做左兩個禮拜左右.
前兩日佢同鋪頭既負責人講做埋個日唔做.
但係個負責人唔俾.個陣先話要做到8月尾.
有冇得咁樣架?
見工個陣冇簽約.雙方都冇講過做到幾時.
我個朋友又冇問佢幾時出糧.
咁樣既話可唔可以話唔做就唔做?
又或者可唔可以同佢講做多幾日唔做?

回答 (4)

2008-07-28 11:06 pm
✔ 最佳答案
根據勞工法

入職後第一個月內可以即日解除僱傭關係,無需待通知金

入職後第二個月至第三個月就要7日通知或7日待通知金

你的僱主要在你離職7日內支付你的人工,如果不是他已經犯法了,至於沒有簽僱傭合約都沒有關係,因為都是跟勞工法做的,仲有他請你的時候是否以月薪支付人工或日薪呢???如果是月薪支付人工,你放例假都是有錢的(即做滿7日有一日有薪假期),你可同他理論,他都是欺負你是細路。

如你再有任何問題,可致電勞工處查詢: 2717 1771
參考: ME
2008-07-29 12:30 am
雙方無特別簽明就跟勞工法例,你朋友祇做了兩星期咁祇要一天通知就是結束雙方的顧員關係。
最遲離職後七天就要發放工資,你朋友一定要問清楚佢否則佢拖佢糧就煩。
如你朋友可以做多幾日,我想佢公司會對好d,因有時間再請人,你叫你朋友同佢老闆講吓啦,唔好拖拖拉拉
2008-07-28 10:53 pm
如冇簽僱佣合約,有爭議,勞工處會用不成文慣例解決。就是試用期第一個月內,辭職需一日通知,第二個月要 7 日通知,試用期滿要一個月通知。
你個 friend 只需要早一日通知就可以了,如老板留難佢,可去勞工處求助。
2008-07-28 10:51 pm
睇你朋友個老板有無話試用期呢樣野,有試用期,但無講明離職通知期,咁要不少於7日前話比老細知唔做。

無試用期,又無講明離職通知期,就要有不少於一個月前通知老細。

想即刻唔做,要補番代通知金


收錄日期: 2021-04-15 14:45: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28000051KK0126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