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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面多言、先在香港辦簽証較安全
有報導在邊境俾人斬
越南邊境遊有陷阱
梁思奇 文 刊發時間:2008-07-12 08:48:17 文摘報
2007年12月21日,西安遊客張秋蘭一家三口從海口乘船抵達北海遊玩,剛坐上計程車,司機便向他們熱情介紹“越南一日遊”,聲稱價錢便宜,手續簡便,到越南可以買到真正的法國香水和紅木工藝品。
張秋蘭一家一下子就被說動心了。一家三口在北海未作停留,就被計程車直接送到了約200公里外的東興口岸,隨後被交給一個“東興導遊”。對方取走他們的身份證,離開不到10分鐘就幫他們辦好了“邊防卡”。
張秋蘭一家三口換乘一輛麵包車到了界河一處河堤邊,有一名自稱徐州籍的遊客加入,和他們一起乘坐小船過河到了對面的越南境內。
張秋蘭覺得不太對勁,既然辦有邊防卡,為什麼不是從口岸過去。導遊的解釋是,先坐船走一段,還要接其他人。但後來並沒有接人。四個人上岸後,接應的一個“越南女導遊”領著他們,在芒街四處遊覽,後來進了一家旅遊用品商店,他們買了一些香水、香煙,十分熱情的店主記下了他們的身份證號碼,說是幫他們報稅。
“越南女導遊”隨後帶他們去吃中午飯,並把他們交還給“東興導遊”後離開。“東興導遊”看到他們展示的香水、香煙後,驚慌地說:你們有沒有交稅憑據?怎麼買這些走私品?
幾個人驚惶失措回到那家商店,對方說身份證已經報上去了,惟一的辦法是換成“有合法手續的東西”頂替。張秋蘭被要求購買價值10多萬元的紅木傢俱,好說歹說,幾乎是哭著說拿不出這麼多錢,對方答應將一塊名牌手錶賣給她。
店主把一個帳號告訴張秋蘭,讓她打電話叫家裏人將錢存入。“店主說越南軍警會監聽,在電話中不能告訴家裏人是在越南境內,回家後一個星期內也不能跟其他人提起。後來才明白,他們是恐嚇我不讓報案。”張秋蘭告訴記者。
在給那個指定的帳戶彙入4.6萬元後,帶著一塊“名牌手錶”,張秋蘭一家沿原路回到北海。越想越不對勁的張秋蘭向北海市公安局報案。
僅2007年,北海市旅遊、工商、公安等部門接到具名投訴的此類案件31起,涉及金額共116.28萬元,其中江西一名簡先生損失高達8.7萬元;而南寧市旅遊部門從2006年到2007年8月,也接到40起此類投訴,涉及金額42萬多元。
北海市旅遊質監所所長陸方說,這些人受害的過程如出一轍,所謂的“東興導遊”、“越南女導遊”、芒街的商店店主都是中國人,從計程車攬客起,他們環環相扣形成一條作案流水線,“所謂的邊防卡是偽造的,如果與遊客簽有所謂的合同,他們會想方設法收回,讓遊客投訴找不到憑證,連與張秋蘭一家一起過河的徐州籍遊客也是托兒。”(《瞭望東方週刊》2008.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