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後能否申請做公務員?
如消防, 警察, 海關等?
如可以, 是可以做哪一種?
如不可以, 能否有其他方法幫助?
更新1:
如果是偷竊, 打架或藏毒之類呢? 而且是18歲以前在兒童庭審理的 "曾有違反紀律紀錄,政府不一定因此而不予錄用" <-- 但這個是如曾於在職期間犯案才雖填報... 但若是未入職之前呢? 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