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插呼吸喉是否必須要家人同意
家父剛於上星期 7/17 入QE. 7/22因肺炎及心臟病搶救後逝世.
家父因氣促入院,平時晚上有時也會有氣促,但隔一會就可恢復正常,這種情況也一直持續了約2個月也相安無事. 但本人因擔心父親病況.所以一同跟弟妹於7/17早上9:00AM 送他進到QE希望查出原因.到醫院時當時他仍很清醒.抽血化驗正常,但發現有肺炎.醫生說須留醫作詳細檢查.不可飲水及進食.就這樣我父親一整天也沒有一滴水進口及任何食物進肚.當天下午我們在QE6H逗留至約3時等待醫生報告家父狀況,但其中一位當值護士趕我們走,說不要留在病床陪他,當時他的狀況十分正常.那我們只好暫時離開QE到外面,待探病時間5-8PM 才來.
直到當日下午5:30pm,QE6H 打電話給我說家父正在搶救,要通知所有親人到院.當時我於5:50pm趕到QE6H,我看到家父正給3-4名醫生搶救,一名醫生用膠氣泵對著父親的口噴氣..他的身體也駁著心跳機,口裡插上呼吸喉.尿喉,手上,更插上2-3種注射物..令我十分心寒....只是短短2 個多小時,竟然有這重大嚴重的病變,我們實在無法接受.直到現在我的心仍好痛,因為我相信如果我們沒有送他進醫院,他是不可能這麼快走.
7/18 家父給轉到綜合病房G9, 其實這個病房是深切治療部ICU.裡面的病人全部都要用呼吸機呼吸.他們每個人的病情都絕對危險因插著呼吸喉呼吸. 插喉後之幾天家父的病情一直急轉直下,沒有好轉, 醫生說他有心臟病,肺水腫,從7/18更發燒至39.5-40C 及至7/22走那天也未有退燒及任何好轉.家父的離去,我們一家人到現在也未能平服. 因為從入院到現在我們想知的是醫院在什麼情況下一定要病人插喉.法律上插呼吸喉是否必須要家人同意.插喉是一種極之痛苦的事情,詳列如下:如果我們可以選擇我們絕對不會讓他受這種的殘忍不人道之痛苦.每天探望父親時他都是在昏迷狀態,口裡想說話也沒有這種能力及權力.至少如果他想跟我們說話也不可以. 我絕對地相信如果他沒有插喉他不用這麼早逝世.家父意志力及生命力是很頑強的.因他於2004年嚴重中風至半個腦袋壞死至半身不遂仍能活下來.當時他昏迷了2天最後也可清醒過來,神智十分清醒如以往. 我們跟他相處了4年多. 期間家父有多辛苦仍舊堅持及常常跟我們談笑.我深信他的離開,插喉是至命原因..以至他抵抗力下降及出現其他併發症..最後捱不下來.我只想讓更多人知道插著呼吸喉有多危險這件事。如果他沒有插喉至少我們仍可有限的時間裡跟他說多一些話,至少他不會在送院後的下午給麻醉藥昏迷.以至一直全無意識.如果沒有插喉,他就算走也走得舒服點.
對不起父親的兒子.
插喉的最終目的就是要將氣喉插進氣管內,不過大家試想想,當你平日擦牙的時候,祗要將牙擦放入喉嚨都會有作嘔的感覺,此為所謂的 gag reflex.所以假如將一條起碼有三十厘米長,七至八厘米圓周的氣喉放在你喉嚨的時候,大家都會覺得很痛苦.因此,插喉前,麻醉科醫生都會用方法試病人的反感減到最低,而所用的方法就是試用不同的麻醉劑.傳統來講,醫生都會先讓病人吸入氧氣,目的是希望病人肺內的氧氣量提高.若果在手術室的環境之下,氧氣會混合俗稱”笑氣”的 Nitrous Oxide (N2O)以及不同的麻醉氣體,希望可以令到病人早點進入昏睡狀態.然後,醫生會注入不同的麻醉劑入病人血管中,慣用使用的包括鴉片類麻醉劑,加上一種稱為 Induction Agent 的麻醉藥,以及一種肌肉鬆弛劑.以上曾提到會令到大家反胃的 gag reflex ,其實昏迷後病人還會有這個 reflex ,所以鴉片類藥物就用以減低這個反應.Induction Agent 打入後可以試病人快速註入昏迷狀態,其中一種常用的藥物是我們俗稱為”波波夫”的 Propofol,這種白色的麻醉藥令到病人昏迷所需的時間,就等如醫生將這種藥由打入手背的血管開始,經過血管運送到心臟所要的時間,亦是半分鐘都不夠就可以令病人昏迷不醒.肌肉鬆弛劑當然就是要將病人的肌肉完全放鬆,目的是要病人不能呼吸或動彈,否則插喉時可能會令到病人不斷掙扎而弄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