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醫療費索償問題

2008-07-26 8:05 am
如果因意外在一商場受傷,我可以同時向商場及個人付款的私人保險同時索償意療費?保險Agent強調醫療費不可向兩邊追討,但是否曾有案例判過只要保險是由自己付款購買,該次意外的醫療費可同時向自己的保險及商場索償?

回答 (3)

2008-07-26 7:40 pm
✔ 最佳答案
意外醫療保險是以實報實銷的形式作賠償的, 基調是令受保人不需要負擔醫療費用, 而不是能得到多於實際醫療費用的, 你必需於申請賠償時呈交所有單據的正本以作索償申請. 而在賠償後, 保險公司會蓋印以茲證明已作賠償.

所以如果商場只會賠償你的醫療費用, 那你便可能同時向自己購買的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了. 除非你的醫療費用超出對方可以賠償的限額, 剩下的費用才可以向另一間保險公司申請賠償.

以你情況, 我建議你向商場全數索償, 以免「整花」自購保險的索償記錄.
參考: fortis email: [email protected]
2008-07-26 11:30 pm
首先你要明白, 向自己保險索償和向商場索償是完全兩回事, 性質完全不同。

你與保險公司之間是有合約的, 保險公司向你賠償是完全依照保單條款辦事, 一般醫療保險的不保事項中列明, 如果你不需要付醫療費用或已經有其他保險支付醫療費用, 保險公司便不用賠償。 所以你應先盡快向保險公司索償, 以免因過了三十天的索償期而影響保險公司的決定。

而你向商場索償是民事索償, 你與商場之間並沒有任何合約, 而我相信一般商場向你賠償並不是因為承認責任, 而只是想私底下與你協議補償方法, 如果你應承了, 變相你便放棄了日後向他們繼續追討賠償的權利, 而商場亦對你的受傷再沒任何責任。

一般正式的民事訴訟, 並不限於醫療費用的賠償, 傷者可能要去驗傷、請病假休息、交通費用、購買醫療附助儀器、需要家人額外照顧等... 都可能需要費用或損失收入, 而心理方面, 可能因傷而無法工作、 無法正常生活、無法再參與喜愛的活動、 無法有正常性生活等...都是民事索償的範圍。建議你先去驗傷, 確定沒有後遺症, 才與商場商討賠償問題會比較好。
2008-07-26 10:18 pm
當然可以。你自已買的保險是必需以實報實銷的方式作出賠償,但商場的賠償就可透過商議的方式,以醫藥費的象徵式名義作出賠償,並不一定要是實報實銷,因為很多時商場為了息事寧人,如果數額不大,都不會用保險賠,只會付現金,你只要聲明是作中藥調理或湯水費,法律上和保險公司的醫藥費實報實銷也不會抵觸。


收錄日期: 2021-04-15 16: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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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26000051KK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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