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指教遺囑承繼問題?

2008-07-26 1:28 am
如果姐姐買了人壽保險,受益人是妹妹,雙方都各有丈夫及子女,當兩人同時身故,不能分辨死亡時間,姐姐和妹妹亦沒有留下遺囑,保單怎麼辦?應該交給姐姐那方的合法承繼人,還是妹妹那方的合法承繼人呢?

請指教! 最好可引用法律條例參考。
更新1:

但如果不是保險,而是姐姐定下遺囑,受益人是妹妹。處理是不是一樣?

回答 (2)

2008-07-27 6:38 am
✔ 最佳答案
中間有灰色地帶,如當兩人同時身故,妹妹亦做不到受益人,法理上比較偏向屬於姐姐的遺產分配,所以如擔心會有問題,在保單受益人方面,可加上次位受益人,即基本受益人承繼不到時,會由次位承繼.
2008-07-27 3:21 am
姐姐買了人壽保險, 受益人是妹妹. 那麼姐姐已經明確指示該筆保險在她死亡後的受益人. 換句話講, 該部份的 "遺產"(保險)已經受一張有效而明確嘅 "遺囑"(保單的受益人指示Beneficiary Instruction)所規限, 佢有無立下正式遺囑, 已經唔關事.
當姐姐死亡, 不論佢有無保險留下遺囑, 該份保險唔會被列入遣產內. 保險受益人會自動繼承該份保險. 如果受益人亦已死亡, 不論死亡時間, 受益人嘅正式遺產繼承人就會自動繼承該份保險.
係呢度, "不論死亡時間"嘅意思係無論受益人(Beneficiary)係比保險人(Insured)遲 / 早死1分, 1秒或1年, 只要保單持有人(Policy Holder)唔更改意願, 就唔會有分別. 即係話姐姐身故, 妹妹就會自動繼承該份保險. 如果妹妹亦死亡, 就會根據佢遺囑分配. 如果妹妹沒有留下遺囑, 就會根據香港嘅<繼承條例>去分配.
死者生前沒有預立遺囑, 對遺產作任何分配的表示, 其遺產會按法律規定的繼承方式進行分配.
根據香港的繼承條例, 法定繼承人包括(依先後次序)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叔伯姑舅、侄甥等,因各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承受遺產的次序和分配額有別.即係話, 該筆保險會由妹妹的丈夫及子女繼承, 姐姐的丈夫及子女無份(只係指該筆保險, 其他遺產仍有份).

2008-07-27 04:37:32 補充:
joey兄: 姐姐死咗, 無論妹妹一齊死或之前已死或未死, 根據條款保險金就俾妹妹. 呢個係姐姐意願. 如果妹妹一齊死埋, 就會俾妹妹嘅遺產(Estate). 毫無灰色地帶喎...

2008-07-27 04:43:05 補充:
保險係有自動過配權(automatic assignment)嘅. 受益人如果唔在世, 就會自動俾受益人嘅遺產(estate).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0: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25000051KK0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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