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雙亡 無立遺囑 而子女未滿十八

2008-07-25 6:28 am
如果父母死左,又無立到遺囑,而且父母本身并沒有兄弟姐妹同埋阿爸阿媽,甘呢對父母既子女係米有直接繼承權?甘如果子女重有半年先到十八歲,又會點?

重有,如果子女滿左十八歲,佢可唔可以將遺產轉讓比其他人?

回答 (2)

2008-07-25 6:36 am
✔ 最佳答案
那就大的機會會由社會福利署署長作為該名未滿十八歲的遺產繼承人的合法監護人,直至他十八歲為止。
在香港,十八歲以是成年人,有權負責自己的一切,包括行為及思想,所以他當然有權將有關遺產轉售。
2008-07-25 8: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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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23 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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