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一定會有案底...
可以告幾條罪 (無盜用他人信用咭資料依條charge.....)
盜竊罪條例第9條: 盜竊罪
任何人犯盜竊罪,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
盜竊罪條例第18條: 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
(1) 任何人以欺騙手段(不論該欺騙手段是否唯一或主要誘因)而不誠實地為自己或另一人取得任何金錢利益,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
根據案例 HKSAR v Yiu Hoi Yan
偷credit card 既刑罰係監禁6個月
佢去提款個時就犯左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
HKSAR v Lau Ho Ming
被告執到人地將credit card,用黎買$2260既野,判監9個月
判刑仲會睇你朋友提款幾多次、拎左幾多錢等
如果認罪,無案底,我估最少坐6個月
求請信作用不大
應該搵法援,搵律師求情
求情要講得中point....有d mitigating factors,唔係咩都可以求
罪項總數點解應該係20 項???
除非你朋友偷信用卡偷左20次,如果唔係點會有20 項??
樓上個case,輕判主因係精神有問題
2008-07-25 11:30:47 補充:
要搵心理醫生証明被告有醫學認可既精神或心理問題,先有機會唔使坐
精神壓力唔屬依d因素~正所謂你有壓力我有壓力,唔通個個偷野都唔使坐監?
可以求情話大壓力、平時人格良好、一時貪心先會犯錯
個官會考慮埋依d因素
最好情況係減短刑期
如果無醫學認可既精神或心理問題,想唔坐監近乎無可能
2008-07-25 11:36:37 補充:
如果個5次提款係同期發生,有機會法官判刑期同期執行
2008-07-25 11:42:38 補充:
醫學認可既精神或心理問題係指抑鬱、不能自控等等
2008-07-25 11:48:54 補充:
不過我講既六個月已計埋大壓力、平時人格良好、一時貪心先會犯錯依d因素
如果唔計依d因素,刑期最少9個月
2008-07-25 11:55:40 補充:
係HKSAR v Yiu Hoi Yan依個case
被告有精神醫生報告,話佢有 psychosis (即有幻覺、脫離現實)
之前人格良好 (previous good character)
但係被告都要坐六個月監
除非醫學認可既精神或心理問題同盜竊有高度關連,如果唔係坐監避免唔到~要有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