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同人講...

2008-07-21 8:37 am
如果同人講 ' 信唔信我姦左你丫啦 '
算唔算犯法?
(不管在現實中說出口或在網上發信息給別人)

回答 (3)

2008-07-21 9:58 am
✔ 最佳答案
刑事方面有犯法
有香港案例,被告send email 恐嚇強姦對方,最尾亦告入左~HKSAR v Ko Kam Fai

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

任何人威脅其他人 ─
(a) 會使該其他人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 ;或....
(c) 會作出任何違法作為,
而在任何上述情況下意圖 ─
(i) 使受威脅者或其他人受驚;或
(ii) 導致受威脅者或其他人作出他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或
(iii) 導致受威脅者或其他人不作出他在法律上有權作出的作為,即屬犯罪。

任何人犯第24或25條的罪行,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00及監禁2年,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民事亦有沙律責任
叫做 assault

2008-07-21 02:01:45 補充:
當然,刑事方面要被成功檢控,要有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個d意圖
如果證明只係講下笑,就告唔入

2008-07-21 12:05:33 補充:
如果被控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因為係刑事,由律政師決定起唔起訴,唔到受害人話事

如果告民事d野,就要由受害人入稟

2008-07-21 12:13:02 補充:
被激怒而恐嚇強姦人,要證明係一時口快,無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個3個意圖,咁先可以脫罪

至於民事方面,被挑釁只係一個判刑時求情既因素,並唔可以構成免責辯護
2008-07-21 8:00 pm
這事乎你講這話的場合、事情發展經過、
說話動機、精神狀態(如:被激怒中),
又要視乎受害人是否會控告你,
將事件交到法庭,看法官和陪審團的判決,
只要令到人相信你只是講笑,那就不算犯法了!
法律不外乎人情.
2008-07-21 8:44 am
是犯法!可以報警指此發信息者刑事恐嚇 了!!!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31: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21000051KK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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