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分戶 - 急知??

2008-07-21 2:52 am
個案資料:
老人家 / 仔 / 女 , 3人現有公屋一間,3人同落名戶籍.
現在 公屋只得 "仔" 一個人往 , 因為他不比 " 老人家" 及 " 女" 回家往
"老人家" 只好回了深圳 租樓往 , "老人家" 已沒有工作能力, (老人家年齡已過60歲,而他的支出,是由另一個已結婚 的女兒給他.)
到現在"老人家" 已週身都是病,時常都要到醫院.雖要回香港長往,
但有不能回家往......

想問大家?? 老人家現想分戶,自己申請公屋往 ,(想盡快的)
是有怎麼方法及途徑

(多謝大家的回答)

回答 (1)

2008-07-24 2:40 am
✔ 最佳答案
我知道分戶條件:(1)是以前合伙一起同住,不同家庭身份,沒有直屬關係,才可分戶,(2)又或者老人家/仔/女都有戶籍,而居地方擠辟,每人小於9平方.如屋村有空單位及出通告,也可申請分戶,你住房有多大?而你是不是上述條件?。或者你問吓你區議員及社工,將你問題反映,實際情況以房署條例為准。

2008-07-23 22:36:01 補充:
你和仔、女儿都有名戶,也就是三人都有權利租住,我也覺得是家庭事,外人不方便處理,希望可愉快相處。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52: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20000051KK0210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