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個警察講粗口,還帽辱我 :低能,白癡同打你

2008-07-21 2:47 am
假如有個警察講粗口,還帽辱我 :低能,白癡同打你!你可唔可要個個警察出事身份證比我抄低身份證號碼,但如果唔比我抄低我可唔可以告個個警察告,: 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普通襲擊,誹謗,知情權!and如果我告個個警察法庭會唔會受理,如果受理有幾大機會入到以上醉名!

回答 (2)

2008-07-21 3:46 am
✔ 最佳答案
你要抄底佢既警員號碼,因為你係無權查人身份證既! (只有警察或海關有權~入境條例117條C)

如果你要佢賠償,就要民事告佢 (誹謗係民事既) (其實可以告埋政府)
但係誹謗如果要告得入,一定要有第三者聽到,同埋對方講既野要有誹謗成分 (即令社會上心智正常既人對你評價降低)
佢侮辱你白癡只怕唔會令社會上心智正常既人對你評價降低
所以誹謗應該告唔入

民事仲可以告 battery (即刻意、不當、不合理既身體接觸)
勝訴機會好大 (如果有證據佢打人既話)

行為不檢,普通襲擊都係刑事既~要俾律政師決定起唔起訴,而告mud亦唔係你話事

普通襲擊應該告得入

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你應該係指公安條例第17條B: 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
(1) 任何人在為某事情而召開的公眾聚集中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或煽惑他人作出此種行為,以阻止處理該事情,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12個月。
(2) 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或派發或展示任何載有此等言詞的文稿,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12個月。

要告得入就難d

知情權係mud????

你民事告既話,法庭一定受理
但係輸既話由你俾堂費

刑事既話,係由律政師決定起訴與否

2008-07-20 19:48:13 補充:
其實打官司好貴
建議你投訴個警察:
警察投訴課
香 港 灣 仔 軍 器 廠 街 三 號 警 察 總 部 堅 偉 樓 附 翼 地 下
2866 7700
2008-08-01 8:07 pm
首先你要問問自己係唔係低能仔同白癡先,如果係就無辦法喇~如果唔係你就唔需介懷~~正謂"崩口人忌崩口碗",所以睇下自己點諗!!
加上香港人都有言論自由,唔通你叫嗰位警察唔好講野呀?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52: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20000051KK0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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