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要抄底佢既警員號碼,因為你係無權查人身份證既! (只有警察或海關有權~入境條例117條C)
如果你要佢賠償,就要民事告佢 (誹謗係民事既) (其實可以告埋政府)
但係誹謗如果要告得入,一定要有第三者聽到,同埋對方講既野要有誹謗成分 (即令社會上心智正常既人對你評價降低)
佢侮辱你白癡只怕唔會令社會上心智正常既人對你評價降低
所以誹謗應該告唔入
民事仲可以告 battery (即刻意、不當、不合理既身體接觸)
勝訴機會好大 (如果有證據佢打人既話)
行為不檢,普通襲擊都係刑事既~要俾律政師決定起唔起訴,而告mud亦唔係你話事
普通襲擊應該告得入
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你應該係指公安條例第17條B: 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
(1) 任何人在為某事情而召開的公眾聚集中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或煽惑他人作出此種行為,以阻止處理該事情,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12個月。
(2) 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或派發或展示任何載有此等言詞的文稿,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12個月。
要告得入就難d
知情權係mud????
你民事告既話,法庭一定受理
但係輸既話由你俾堂費
刑事既話,係由律政師決定起訴與否
2008-07-20 19:48:13 補充:
其實打官司好貴
建議你投訴個警察:
警察投訴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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