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65 條 E
凡在任何刑事法律程序中,有需要證明性交、肛交或獸交,無須以射出精子證明交合完成,而單憑證明插入,即當作完成交合。
所以你地愛撫唔算性交,唔會被控刑事罪行條例第124條(與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但係你可能會被刑事起訴 :
1. 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第26條
任何人將任何兒童或少年從其父母或對其有合法照顧或監督權的人的管有下非法地帶走或導致其被帶走,而此舉違反其父母或對其有合法照顧或監督權的人的意願,即犯有可循公訴程序定罪的罪行,可處監禁2年。
(14歲以下都算兒童)
2. 刑事罪行條例第 126條
(1)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將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未婚女童,在違反其父母或監護人的意願的情況下,從其父母或監護人的管有下帶走,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 (由1997年第31號第5條修訂)
(2) 在第(1)款中,“監護人”(guardian) 指合法照顧或監管該女童的人。
3.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3條
(1) 任何人─
(a) 以任何方式非法引走、帶走、誘走、騙走或禁錮任何14歲以下的兒童,意圖剝奪其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合法照顧、看管該兒童的人對該兒童的管有,或意圖偷取該兒童身上或身邊的任何物件,不論該物件屬何人所有;或 (由1929年第13號第2條修訂)
(b) 具有前述意圖而將明知為在本條前述情況下被引走、帶走、誘走、騙走或禁錮的兒童接待或窩藏, (由1930年第25號第4條修訂)
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7年
你女朋友唔會入女童~係你大鑊je
因為你而家可被稱為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