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僱傭條例規定按連續性合約工作超過一個月(不是滿一個月),離職才有須要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給對方。閣下只要還沒有工作超過一個月,辭職不用通知期,也不用代通知金。僱傭條例有規定僱主必須在員工離職7天代支付員工應得工資,所謂應得工資是日薪工人按工作日數得工資,時薪工人就按工時數支薪,月薪工人按工作日數比例支薪,其方程式如後:上班日數/該月日數(二月就28日,七月就31日) X 月薪金。
傳聞未過一個月辭工,最少要今日通知,明天才可離職,其實並不需要,是可以即時通知,立即離職,只是日薪或月薪工人若即時通知就走,就會出現通知日那天沒有上完班,老板計人工時會不計通知日,平白少了約半天人工,所以一般人都會今日通知,不會即時走,做完這天工作,明天才不上班。
另一流傳說要做滿三日或七日才有工資,在香港這完全錯誤!據說也有老板定下規定新入職員工工作多少天後離職才會有人工,但他們只是一廂情願!他們所定下的員工規則,只要和僱傭條例有沖突,就會自動失效。僱傭條例規定未過一個月離職是可得回實際應得工資!
你工作兩天半,由你提出辭職就可能只得兩天人工,我感到奇怪為何你不多做到下班才走?日薪、月薪工人老板有權要足一天才給人工的!
有關僱傭條例上勞工處網頁可見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ConciseGuide.htm(特別留意第八章)
也可致電政府24小時咨詢熱線1823查詢,建議那些認為要做滿7天才有人工的人立即致電查詢,就會知道就算只做一天工作都會有人工,以後不要再誤導別人了。
2008-07-20 09:23:31 補充:
給我問題負面評價的朋友們:你們好!請問在這帖內為何你們會給我負面評價?
我渴望你們能給我說明其中道理,好讓我知所改善。這是關乎法例的闡述,在這裡我接一萬個負評對我完全沒有影響,但工友們因誤信我的闡述就有可能在勞資審裁處敗訴。所以在這題我見到負面評價是很在意的,希望你能理解,回信給我賜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