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配(妻不在,妾仍在)

2008-07-20 12:12 am
死者沒有遺囑.
一妻一妾,妻已亡,妾仍在(本人不清楚她是否「妾」。總之就是
死者第一位妻子去世後再娶回來的)
死者已去的妻子有兩女,仍在的「妻∕妾」也有兩女。

死者所有的女兒如今仍在,問遺產如何分佈.
後娶的,是算妻or妾?
後娶的可分到嗎?
後娶的人的女兒可分到嗎?

再問解穢酒的「程序」,一定要辦嗎?是誰辦的? (可不答)

不要一大堆多餘資料,要如題解答。最好用自己的文字表達。
精簡.
20點(不要洋文)THX.

回答 (1)

2008-07-20 1:22 am
✔ 最佳答案

首先要介定你所講嘅 "妾". 香港好多年前己廢除咗大清律例, 所以正式嚟計已經無妾呢樣嘢. 你話 "是死者第一位妻子去世後再娶回來的", 如果係正式娶嘅, 咁就叫 "繼室", 法律上都係正式 "妻子", 只不過係第二任. 同離婚再娶無分別, 無分先娶後娶.
咁當然, 如果唔係正式娶嘅, 就算生埋兩個女, 都只係 "同居女友". 係無得繼承遺產嘅. 只係兩個女有得分.
根據香港的繼承條例, 法定繼承人的次序為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叔伯姑舅、侄甥.
我當佢係繼室, 咁佢同四個女都有得分. 無分先後大細男女. 分配方法係:
首先從遺產中撥出$50,000, 連同自逝世之日起至遺產分配時止, 以年息5%計的利息, 歸配偶, 即係呢度所講嘅繼室. 餘下的遺產, 配偶享有1/2, 其餘1/2由各子女平均分.
舉個例: 遺產有$1,000,000. 繼室可先得$50,000, 及年息5%的利息(以$50,000)計, 我當你搞遺產搞一年. 以1年計, 利息即係約$2,500, 共$52,500.
剩下的$947,500, 繼室可享有1/2, 即$473,750.
即係繼室共得$473,750 $52,500 = $526,250
餘下$473,750, 就由四個女平均分, 即每人$118437.5.

Sorry, "解穢酒" 問題幫唔到你. 我係律師, 唔係喃嘸佬.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0: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19000051KK0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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