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屋問題 ????

2008-07-19 10:05 am
申請公屋問題 ????


我想問 , 我阿媽將間樓轉左給我地 4兄弟姊妹 , 但我又正在輪侯公屋 , 即 , 等到我有機會上樓時 , 申請公屋組會否 check ????

1. 我阿媽間村屋是係值 800,000 到 , 仲要 4 個子女分 .

我可以點做好 , 已轉左名 , 其實 , 我算不算有物業呢 ???
如果 delete 我的名 , 要卑律師費 ,

回答 (2)

2008-07-19 5:53 pm
✔ 最佳答案
在申請登記時直至獲配公屋後簽訂租約前那段期間,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 :
(i)擁有或與人共同擁有任何住宅樓宇
(ii)簽訂協議購買住宅樓宇
(iii)持有一家擁有住宅樓宇的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權。
住宅樓宇包括任何在香港的戰後住宅樓宇、未落成的私人住宅樓宇、不受租務管制或自住的戰前住宅樓宇、經建築事務監督許可的天台搭建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屋地及丁屋批地。如果你已經在輪侯公屋中咁就算你即時把你媽層樓除去你名,但你其實已經失去資格。
房屋署-申請條件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residential/prh/housingfamilies/0,,,00.html
2008-07-20 7:28 am
絕對是算有物業的,如不想付律師費,乾脆不要上公屋便算。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11: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19000051KK0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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