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加戶籍問題

2008-07-19 12:15 am
1,本人結婚前申請左1人公屋單位,結婚後未有向房署申報,我今年10月生bb,生完bb後,是否可以以3個人的名申請大公屋單位?
(2人入息及存款未有超過房署既限制,都沒有買過私人樓)
2,如果換大公屋單位,大概要等幾耐?因本人現在系公屋住戶,是否可以快的批?
3,換大公屋單位,可否選擇地區?因為我想住同區。
4,如果老公只有香港身份證,但唔系中國人,會唔會影響申請?
5,手續會不會好復雜?
多謝!(我以看過房署的網頁,希望能比自己的經驗我。)

回答 (1)

2008-07-19 7:03 am
✔ 最佳答案
1. 不可以。整個公屋戶不能申請公屋(你得一個人,也算是「整個」),不過你可以申請加戶。
増加戶籍申請書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content/document/b5/others/HD962.pdf
2. 要等多久,要視乎房署何時舉辦「調遷申請」。此類申請每年至少有一次,詳情請留意大堂通告。其實你好應該一早加名,咁個BB未出世時已經可以申請定調遷。

3. 只可以選擇同一區。除非有年滿 65 的長者一同申請,否則一般家庭不能申請市區。
公屋調遷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aboutus/policy/publichousing/0,2771,3-0-2641-4,00.html
(二)公屋住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
在資源許可下,房委會每年會推出大約二至三次遍及全港屋的「公屋住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以自選單位形式編配單位予合資格的公屋住戶申請人。惟申請人須按所住地區的調遷限制選擇單位,即新界區住戶只能選擇新界區單位,擴展市區住戶不能選擇市區單位。
此計劃下,凡居住密度低於每人5.5平方米(以室內樓面面積計算)的公屋住戶,均可申請調遷到較大單位。
(三)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
在「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下,所有居住密度低於每人7平方米(以室內樓面面積計算)的公屋住戶,均可申請調遷到較大單位。申請人須符合與「公屋住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相同的資格,而選樓次序亦會按居住密度、家庭成員人數和居住期長短而訂定。
此外,符合「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參加資格並且在公屋單位住滿十年(根據「公屋住戶資助政策」所定的居住期首日起計)的申請人,可選擇遷往任何地區。

4. 不會有影響的。根據房屋條例,香港居民的非永久居民身份的配偶,以及未住滿七年的18歲以下子女,申請公屋時,一律視為已居港七年。
5. 不知道,因為本人沒申請過。但有公屋朋友申請調遷,一排就一年多,而且第一次不理想,還在等下一次睇樓。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50: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18000051KK0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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