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番工鐘數係9個鐘,但係日日都要OT既,有時超過12個鐘,可以告僱主嗎??

2008-07-18 4:25 pm
我老公喺某間押運公司道做押運既,到現時為止做左7個月架喇,佢係番夜間既,每日基本鐘係9個鐘,做多過9個鐘就叫OT啦,咁無咩問題呀,但係佢有時就番11點,正常黎講就係放八點啦,但係佢要OT,成12點先放工,即係成日做左13個鐘!佢今日就番八點啦,但係公司要佢OT,差唔多12點先放工,佢當然唔太願意啦,但係佢呀頭就罵佢:你岩岩喺出面嘈乜X野呀,係咪唔想做呀,今晚係咪唔x想番呀!!!
咁我老公唔想無左份工就梗係話唔係架啦,跟住雖有照OT啦,請問我老公可以告間押運公司嗎?同埋佢間公司可以係話以時薪計既,例如:今個月既基本鐘係240個鐘,240個鐘打後個D就係OT鐘,會計番錢俾佢,但係每個月都無4日假,有時三日,有時得兩日,就算佢有補水,又可唔可以告佢呢?唔該晒大家,佢 份合約又講到唔清唔楚,如果大家需要睇埋份合約先答到我問題的話,我唔介意打出黎,但係好希望大家會答到我問題!!!唔該晒...

回答 (4)

2008-07-27 7:24 pm
✔ 最佳答案
在未回答妳的提問前,我也替妳的老公辛苦,因我也遇過同樣的事情,實在很辛苦,很不好受,所謂的自願OT,也是強迫性的,我也明白到,他的辛酸,每天工作那麼長的時間,回到家中,也只能盡量爭取時間,以回氣來應付第二天的工作,什麼休息,什麼家庭樂,與家人相驟的時間也少了很多,即使是一齊住,正如妳是他的老婆,也只是在晚上見一見面,慶幸的話,還可以傾談一兩句,否則,也只有分開食飯,上床時,也只能看著他累得呼呼入睡的樣子,什麼溝通的機會也幾乎沒有,很不是味道兒。所以,作為他的老婆的妳,也要更加體諒他多一點,可能因長時間工作的關係,整個人也提不起勁,不是他不想和妳多溝通,不是他不想和妳在假期去去街,看看戲,或和子女享受天倫之樂,而是他有心無力,這也是他不想的,莫怪他,他也是為了這頭家,讓家人生活好過點,無奈的接受公司不好的對待而已,即使像我,有工作狂的人,精神上支撐得到,肉體上也支持不到長時間的疲勞轟炸,要多多體諒,要多多包容他啊!有時,他也有機會向妳發脾氣,但要知道,他也是不想的,他也想多些和妳傾訴心事,尤其是關於工作方面的,但可能是工作過勞的關係,語氣或會重了一點,相信妳也會明白的。妳在他身邊默默的支持,他是會知道的,他是會感受得到的。他要繼續為這家庭付出,妳也要繼續在他身邊支持他,鼓勵他啊...,不過,我也看得出,妳已經默默的在他身邊支持他,否則,妳也不會一早起床,為他在這裡尋求幫忙他的方法,我也希望妳能將以上我的心聲給他看,相信,他看了,更加明白作為他老婆的妳,是那麼的無聲無色的,在他背後默默地支持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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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勞工法例,我也很熟悉的,我會以我所知道的知識,盡量為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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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tkkwan5 ( 碩士級 1 級 ) 對於勞工法例也很熟悉,他給妳在這方面的資料,也很詳盡,也很有參考的價值。他答過的我盡量不會重覆,我會用自己的方式來回答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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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題(經過過濾後的精簡答案):

以妳所述的來分析,是沒有辦法告他的公司的。

原因是:

1)雖然說長時間的工作,在休息日也工作,但這情況也可說是”妳情我願”,公司是”沒有強迫”的(說穿了,也是為了生活而迫接受而已),因在公司的立場來說,若不接受的,大可以自行離職。

2)即使攞埋份合約,講述埋工作時間的詳情比勞工處知,他們也幫不到你們的。

3)因為押運公司原則上是沒有犯法的,頂多只可以說,他們是在”合法”的情況下收賣人命,他也可以大條道理的說,公司沒有”強迫”你們超時工作的,是”妳情我願”的。況且,他們有OT計番比妳哋的。

3)妳們可以真的嘗試到勞工處,或簡單的,致電政府熱線1823,向接聽的職員說,是查詢有關勞工法例的,他們便會即時將妳的查詢,轉駁到有關勞工處的當值職員,與妳直接對話的,可查問有關情況,但妳們也有心理準備,若真的需要勞工處出面調停,或澄清的話,押運公司有機會會用其他美麗的藉口,來與妳老公解除僱傭關係(說穿了,也不就是”炒魷魚”而已)。

4)我或者建議,可嘗試揾另一份工作,妳的老公既可有多些時間休息之餘,又可享受家庭之樂,天倫之樂;但當然,也得要找到一份能夠應付日常開支的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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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後,有關其他的勞工法例,也可e-mail給我,我會免費為有需要的人盡量解答:[email protected]

在此,我也希望妳們過一些愉快的生活!

2008-07-27 11:44:02 補充:
1)在休息日工作,只要雙方同意,便可以假期或金錢來作補償。

2)若工作上需要的話,公司可以較高的報酬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但當然也要僱員自願),但公司也要,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要另行補回一天休息日給僱員休息,而休息日的定義是24小時。公司不能以用較高的報酬完全代替休息日,因這是完全違反僱傭合約的。

2008-07-27 11:46:43 補充:
休息日的享有資格:

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

休息日的定義

休息日的定義是在連續不少過24小時內,僱員有權不爲僱主工作。

2008-07-27 11:49:34 補充:
法定假日:

所有僱員,不論服務年資的長短,均可享有下列法定假日:
(1) 1月1日 (2) 農曆年初一 (3) 農曆年初二 (4) 農曆年初三 (5) 清明節 (6) 勞動節(5月1日) (7) 端午節 (8)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7月1日) (9) 中秋節翌日 (10) 重陽節 (11) 國慶日(10月1日) (12) 冬節或聖誕節(由僱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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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7 11:49:49 補充:
在法定假日工作:

如果僱主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須作出以下的安排:
安排另定假日的期限
預先通知僱員另定假日的期限
在法定假日前的60天內; 或
在另定假日最少48小時前通知僱員
在法定假日後的60天內
在法定假日最少48小時前通知僱員
如僱主僱員雙方同意,僱主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的30 天前後的期間內安排代替假日給僱員。
2008-07-18 7:48 pm
樓上講得,宜家仲未有為最高工時立法,OT 又有補水,公司冇呃你,唔鍾意成日 OT,咪唔撈囉,呢 d 野 你情我願,冇人強迫你!想告都等埋年尾,睇政府立唔立法先喇。
2008-07-18 7:46 pm
問題就在於是否"自願",僱傭條例有規定僱主不能強迫僱員加班或休息日工作的,但在僱員自願下,就不再是強迫了!
休息日有關條例如下:
享有資格
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
休息日的定義
休息日的定義是在連續不少過24小時內,僱員有權不爲僱主工作。
休息日的安排
休息日由僱主指定,並可分爲固定性及非固定性:
• 固定性休息日 -
僱主只須一次過將休息日的安排通知僱員。
• 非固定性休息日 -
僱主須在每月開始前將該月內各休息日的安排通知僱員。口頭通知、書面通知或張貼僱員該月休假表均可。
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
如休息日適逢法定假日,應於翌日補假。
休息日強迫工作
僱主不得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除非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如僱主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必須另定休息日予僱員。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僱主並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48小時內通知僱員另定休息日的日期。
違例與罰則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給予僱員休息日,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僱主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休息日自願工作
除受僱於工業界的18歲以下的青年外,僱員如果自願,可在休息日替僱主工作。
如僱傭合約內有任何規定僱員必須在休息日工作,才可獲發每年花紅或年終酬金,均屬無效。
休息日工資
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應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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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條例是保障員工每星期有一天休息日,僱主不給予員工休息日或強迫員工休息日工作都會被檢控!可是若僱員如果自願,可在休息日替僱主工作!
這應是受薪階級的無奈!加班與休息日僱主是不能強迫員工工作的,僱主也不能因員工不自願加班或休息日工作而處分員工。只是僱主可依足僱傭條例給予僱員通知期或代通知金解僱員工。結果僱員唔想"做埋呢個月唔使返工"或"出多個月走人",就變得自願加班、休息日工作了。
有關資料取材自http://www.labour.gov.hk/public/ConciseGuide.htm
2008-07-18 5:07 pm
如果有計番錢的話,咁你就唔可以告嫁喎~~
因為呢個屬於你情我願既勞資關係~~
(話就話你情我願,實際就你唔願就下次求其搵個理由炒左你=.=)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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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18000051KK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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