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通知的問題

2008-07-18 6:36 am
我份工做個幾月, 我現在想離職, 是不是要七日通知, 我未過試用期, 法例有沒有定明一定要七日通知。如果我我想立即離職, 又可不可以, 會不會扣人工。

回答 (2)

2008-07-18 11:26 pm
✔ 最佳答案
離職通知期僱傭條例規定是一個月,如果合約有另定通知期,只要是7天以上,任何日數都會有效的,所以要睇清楚合約內容的通知期是多少,如果無通知期這條款,法定的一個月通知期就會生效。
辭工如果沒有通知期給僱主,就得以代通知金補嘗給僱主,代通知金就是通知期日數的工資。
僱員在以下情況,亦可以即時終止僱傭合約,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1. 合理地恐懼身體會受到暴力或疾病的危害;
2. 受僱主苛待;或
3. 已爲僱主連續工作不少於5 年,而經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
資料取材自僱傭條例簡明指南http://www.labour.gov.hk/public/ConciseGuide.htm第八章。
2008-07-18 6:48 am
其實要好depends on你同公司sign 既contact喎
以前公司過左試用期之後要二個架,傻架

一般係三個月既試用期。
第一個月可以即日通知就唔做
第二個月就七日通知。
過左三個月要一個月

你個case就要七日通知
如果你想早走既就要比七日代通知金
即係七日糧。
咁公司會係最後一個月糧到同你扣的。


收錄日期: 2021-04-15 17:51: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17000051KK0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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