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僱員曠工問題,應該點處理?請進!~

2008-07-17 5:48 pm
有個僱員佢之前問我拎假,但基於某d原因,我唔批准,點知佢本身想請假o個幾日唔見o左人,又冇通知我,佢一共唔見o左4日。我問過勞工處,知道勞工法例冇"曠工"呢樣野,咁我係唔係只可以出警告信俾佢,而唔可以炒佢? 如果炒佢,可以用咩理由? 會唔會變成"無理解僱"GA?

有經驗O既你,唔該幫幫手~

回答 (4)

2008-07-17 6:12 pm
第一.你本身請佢個陣無講明矌工要扣錢 or 會炒佢??
第二.佢有無病假紙,,有就唔叫矌工

但係如果咁既話,,間硬黎都要扣佢少少錢..比如100日..出面做野起碼500蚊1日..好多都係私底下搞掂,,佢都唔會咁得閒告你,,告你你都可以唔理..可能只係勞工處打下電話黎追糧..

如果現金出糧根本你可以話無呢個人係到做過,,問番佢轉頭係咪打電話黎握錢..如果佢打電話黎話自己係勞工處,,你話你一係上黎,,一係唔好打黎握錢我報警.....

細公司唔洗顧慮咁多野,,唔岩用就等佢番黎個日出埋糧比佢叫佢走喇,,,速戰速決!!!!!
參考: 個人經驗
2008-07-17 9:40 pm
你條友仔,你估你改左篇文就無人認得你,呢個員工請事假你又唔批,請無薪你又話唔得,請病假又想屈佢礦工,山水有相逢,好頭好尾,你之前都話你地雙方無心續約,你就由佢囉,係要玩你,我驚你份工都無埋,斷人米路,如殺人父母
2008-07-17 6:41 pm
曠工屬於違反公司紀律事件,如解釋不被僱主接受,可即時解僱,屬內部紀律處分,無需賠償。
雖然香港勞工法例是保障僱員多過僱主,但對此案例,勞工處也沒有異議。
參考: 經驗
2008-07-17 7:53 pm
僱主在以下情況,可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如果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1.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爲不當;
3. 欺詐、不忠實;或
4. 慣常疏忽職責。
注意: 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祇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適用。
節錄自http://www.labour.gov.hk/public/ConciseGuide.htm(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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嘩!勞工法例真係無講過矌工可以被即時解僱無須補償喎,亦無話過矌工係:1.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2. 行爲不當;3. 欺詐、不忠實;或4. 慣常疏忽職責。更加無話係非常嚴重的過失!
P.S.你間公司幾時請人記住要通知我呀,可以唔返工、唔做嘢(矌工)都有糧出嘅工作我好有興趣!

2008-07-17 16:18:19 補充:
朋友,有d玩笑係唔可以亂開嘅~~[冇通知而放假,只可以引申為"無薪假期"。<-呢句係問1823 o既人ge。],政府咨詢熱線職員無可能咁講嘅!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38: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17000051KK0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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