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跟對方和解 對方直推保險公司...

2008-07-16 7:26 pm
再7/4那天發生車禍 一直等到7/8那天 對方都沒有任何一通慰問電話~

車禍發生當天有到警察局作筆錄~對方也說會跟保險公司連絡~

但是遲遲沒有下文...

在7/14那天有跟肇事者約在警局和解~

對方直說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但是肇事者的保險公司也有明確跟我們說~

我們沒有人死亡也沒有人住院 所以他們只支付醫療費用而已~

((我是給我家人載 兩個人都有受傷))

但是我們不能工作也是事實 醫院也沒辦法開立證明說無法工作~

我們都有向公司申請無法工作的証明~因為我屬外傷 所以需要休養多久 一眼就可以看出來了~

肇事的是兒子 車子是父親的~他們都有買全險~

當天我們的保險人員有到場 但是對方的保險公司人員並未出現~

經過溝通才知道 他們根本沒有跟保險公司連絡 只跟他們的汽車業務在聯絡而已~

我們當然生氣啦~

我們資料準備齊全 有心要跟他們和解~

資料該帶的也都有帶了~要他們看一下我們薪資證明 傷勢傷的如何!?

他們父子倆連看一眼都不看 更直接的說 要告就去告 反正我沒差~難道沒有辦法讓他們付出一點道德責任嗎?

我一個月不行工作 是事實 我家人休養至今也還是無法工作

我是外傷 家人是內傷~我們2個人家起來要求4w 很過分嗎?

對方居然說哪賠這麼多 只說要麻5000 不然算了?

對方的態度 真的讓人很.....

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人~遇到這種這麼賴皮的 該怎麼制裁他?

當初的警員也有來說路權屬於我們的~

對方是百分百錯誤 我們沒有任何過失地方~

騎機車在慢車道 (時速大約30~40) 被從快車道要超車的車輛撞到我們除了自認倒楣還能說什麼?

今天~我們被撞 是應該?撞人的都是正確的嗎?

想請大家告訴我方法 可以還我們一個公道~

今天 就算拿他5000 可是可以讓他承擔他所要負的責任~

讓他知道不是默默不問就可以了事的~

這樣我也會很開心的~

今天還沒撞死人 就這樣 那以後 撞死人 該怎麼辦!?



((抱歉~非常充滿怒氣的發問....))

回答 (5)

2008-07-17 5:57 am
✔ 最佳答案
再7/4那天發生車禍 一直等到7/8那天 對方都沒有任何一通慰問電話~

這不是重點,處理事情看大方向,無須計較小細節!

倘若對方無肇責存在,憑什麼一定要去看你?

法律無此規定!

首先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不是被撞的一方ˋ重傷的一方ˋ甚至死亡的一方,就一定是對的一方,就一定可以求償ˋ一定可以得到理賠。

確實肇責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 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哪一方有過失,哪怕只有10%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刑法第 284 條 :[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在7/14那天有跟肇事者約在警局和解~

對方直說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對方是否有保險和保什麼險,都與被害人無關,必須導正你的觀念,你的求償對象是對方肇事當事人,對方的保險公司,只是協助他的要保人協調ˋ處理而已,記住你和解對象ˋ提告的對象,都是對方肇事當事人。

但是我們不能工作也是事實 醫院也沒辦法開立證明說無法工作~

醫院拒開就代表,你尚未達[無法工作]的標準,否則醫院不會拒開。

我們都有向公司申請無法工作的証明~因為我屬外傷 所以需要休養多久 一眼就可以看出來了~

法律看憑據,不是憑自我預測或認知,就能主張!


[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不是商品交易,不要想太多!



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


開價多少是被害人或家屬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



理賠項目與標準:見以下列表:


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民法第191-2條: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0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



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肇事的是兒子 車子是父親的~他們都有買全險~
你的對象只有一個,就是肇事當事人,與車主是誰無關。


對方居然說哪賠這麼多 只說要麻5000 不然算了?
假設證實對方確實有肇責存在"
對方就怕你真的先提出過失傷害之刑事告訴,運用以刑逼民的訴訟程序,達成民事和解的目的。

當初的警員也有來說路權屬於我們的~
警員說什麼都不算數,警員根本不具備任何裁定ˋ判決權。
對方是百分百錯誤 我們沒有任何過失地方~

已有初步分析研判表為憑?
還是已有申請鑑定,且鑑定報告也已證實?
倘若你的敘述:完全屬實!


本案刑事部份"
對方可是只有挨打的份而已,告訴乃論案件,盡量趕快取得和解,和解後撤回告訴當然就沒事。


現在對方最怕的就是你對他提出過失傷害之刑事告訴,運用以刑逼民的訴訟程序,達成民事和解的目的。
假設真的不能取得共識和解,對方必須將刑事部份的易科罰金,一併列入[訴訟成本]考量,本案若在偵查終結前不能和解,對方被提起公訴是無庸置疑的,若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仍無法達成和解,被判刑也是絕對可以預期的結果,以二個月有期徒刑計算[甚至更高],易科罰金就高達6萬元,縱使輕傷獲得輕判拘役30天也要花3萬元,外加一筆過失傷害前科紀錄,刑事部份判決確定,民事部份還是要賠,只是理賠金多寡而已。



參考: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ˋ民法ˋ刑法ˋ實務經驗
2008-07-26 9:30 am
有關車禍的處理流程很重要,求償必須掌握相關的事證,
肇事責任、診斷證明書,醫療收據、損害求償明細,
任何求償都要有依據,
可上我部落格參考處理流程及相關案例,不清楚再留言!!
2008-07-20 2:34 am
我很多客戶也常遇到類似的問題..!
1.沒保任意車險,只有保強制第三人責任險.
這種情況保險公司真的也只能支付醫療費用而已,依照收據實支實付,當然保險公司也不會出面談和解...!因為強制第三人責任險不用和解就可以申請,拿申請文件直接到保險公司依收據金額申請最高每人20萬.所以不用怪保險公司,沒有保任意險他們想幫也無從幫起.
2.沒保險也沒有錢...!要怎樣隨便你...!
遇到這種人..那真的很麻煩.很想找人K他一頓再說!
但還是要尋正常管道處理.
建議你到他居住的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再去告他傷害罪
先了解車主是不是跟他同一個人,如果不是,可以一齊提告
因為車主有連帶責任..!
打電話告知他的家長或兒女,告知他們事情的嚴重性,必要時找他們的里長前往家裡索賠!
如果還是沒誠意處理,就寫封信給他任職的公司主管,告訴他們公司主管,你們聘請了一個超級無賴員工.
如果是自營事業就印個文宣發給接洽的客戶和周遭的鄰居.
面對這種無賴...!只能用討債集團的方式對付他.
討債的方式有百百種...!
要動作前先知會他一下,如果還是置之不理的話....!
只要在合法的範圍內....我們也是要怎樣都可以!
直接告對方民事傷害,
要求民事賠償,
不要在理會保險公司,
因為事不關己,
保險公司不會理你的
參考: 我的親身經驗
2008-07-16 8:05 pm
別生氣
讓小弟提供幾個步驟給您
1.到作筆錄的那間派出所提出申請交通事件裁決,以利後續法律行動。

2.到原就醫醫院請診療醫生開利驗傷單。

3.請公司開立暫時無法工作的證明,要請公司注意要寫到跟驗傷單有關的傷勢。

3.待裁決結果確定,您完全無肇事責任,寫存證信函給對方,內容大致上提到您完全無肇事責任,且因其過失導致您的傷害,而短期無法工作,要求其賠償XX萬(金額核算稍後再提),並於XX年XX月XX日給付至您的個人帳戶,否則您將提刑事以及民事告訴。(詳細文字您可以等裁決結果後再發問)。

4.對方若相應不理,去派出所告他過失傷害,只要案件起訴成立,不管有罪無罪都有案底,另外再到法院提告要求賠償,也就是以刑事告民事,逼迫對方和解。

前述作業後
對方不願意賠償
您就只能打官司了
就算對方有保全險
只要保險公司不願意賠
您就告他過失傷害
逼迫他自己去跟保險公司談

至於賠償費用算法
您可以將以下費用加總再加上“合理”的精神賠償金
醫藥費(急診以及後續回診)
車輛維修費
車輛維修期間的交通費(一般是算計程車錢,以上下班以及就醫為主,私人行程就別算了)
復原期間不能工作之薪資(要準備近半年之薪資條或薪轉存摺)
精神賠償就看對方的財力以及這個車或對您的影響而定

希望您可以順利解決
有問題再補充吧!
參考: 自己的訴訟經驗
2008-07-16 7:37 pm
很多這種人 沒血淚的 建議你收集資料 驗傷單等等 告對方傷害罪
車禍這種知識很多 建議你自己找比較快 這種案件都是要上法院 對方才會有意願賠償...........

收錄日期: 2021-04-27 15:53: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16000016KK0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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