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1) 一個與港人結婚3年的女士,
持雙程証(每次在港三個月便回國內辦証),
亦沒有什麼商貿証, 能否在港開無限或有限公司做生意呢
(開寫字樓或文具店)?
2) 能否在香港自己處理業務?
3) 會否要投資多少錢才可開公司?
4) 稅收方面會跟港人一樣?
5) 需否回國內或香港辦一些什麼証才可?
據知入境處是不容許非法聘請的,但開公司自己做又唔知得唔得呢?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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