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我寫哩封投訴信丫;

2008-07-14 5:07 pm
為文中的遊客寫一篇約200字的投訴信,寄往消費者委員會。

日前,一名來自中國大陸的遊客,於旺角某電器行選購數碼攝錄機時,被該店店員以不良的手法推銷,最後以市價的兩倍買下貸品。事後,該遊客往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消委會表示會跟進此事。

回答 (1)

2008-07-24 5:08 am
✔ 最佳答案
「致 香港政府
消費者委員會 負責人啟
本人是由國內到香港旅遊的遊客 ,本人在啟程前久聞香港的盛名。對香港的先進社會建設和繁榮景象早已響往多時,到終於在機會親身到達香港這個美麗的地方。幾天遊覽期間,對香港的景色和市面的熱鬧情況非常滿意,在住宿、飲食、交通等各方面都非常滿意。惟獨是在購物方面,本人遇上一件非常氣憤的經歷,令我對香港的法治和守法形象大打折扣!
事緣本人在旺角區某電器商店內,選購心儀的數碼攝錄機時,該店店員訛稱本人預算購買的牌子型號經已過時、容易損壞和耗電量高等缺點。改為介紹另一品牌,該牌子本人並不認識,但該店員極力推荐稱是最新款式,而且售價相宜。本人一時不察信賴該店員的推介而購買該部攝錄機,但其後本人在其他商店內發覺同款的商品售價平宜得多,本人的購買價竟是市價的兩倍!
本人隨即折回原本的商店理論,但該店店員竟用三個人圍繞本人,說是本人自願購買,不要攪事云云!本人在香港人地生疏,自無與他們爭論的能力,惟有自嘆倒楣!轉身離去!到回到酒店後與職員提起此事,他們告訴我這些是一些用不良推銷手法的黑店,像我等受害遊客可以向香港的消費者委員會投訴以討回公道!
現隨函附上本人的通信方法和購貨發票的副本,希望貴會能就此事作出跟進和給予一個說法!本人希望貴會能秉公處理和懲處這些無良黑店,以保障香港在國內民眾心目中的良好聲譽!

投訴人 XXX
2008年 7月 23日」
參考: 易高 小小愚見 ,請賜教 !


收錄日期: 2021-04-16 12:47: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14000051KK0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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