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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各位意見.今天已跟地產傾過,他跟joechanyk說的一樣,他說業主立案法團之前已經出了大數及分期付款事宜,而且科款在八月已達最後一期,所以責任一定是前業主負責的,叫我不用擔心.不過在最後對數時,一定要請律師核對清楚,前業主是否已交清所有欠款,其他都跟大家說的差不多.感謝各位!今次是本人第一次買樓做業主,心情很緊張但開心.希望事事順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