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警察始於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 裁汰綠營,改練巡警營。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九月,正式創設巡警部。
次年,改巡警部為民政部,另於其下設立警政司,主管全國警察事宜。
光緒三十三年,又於各省增設巡警道,負責全省的警政。警察制度至此始在我國確立。
及至預備立憲將警務列為分年應辦新政之一,勒令全國督撫定期實施,計自辛丑以至宣統遜國,十年之間,警察機關及警察學校、巡警教練所等在全國各大城市紛紛成立。
圖片參考: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zh/8/83/Roc_npa_insignia.gif
內政部警政署署徽,同時為中華民國警察識別標誌
民國成立以後,在中央,民政部改為內務部,內設警政司,京師內外城巡警總局改為京師警察廳;在地方,易各省巡警公所為省會警察廳,旋又改為全省警務處;省會商埠地方則改設警察局。
民國十六年(1927年),國民政府奠都南京,改內務部為內政部,內仍設警政司,警察廳一律改稱公安局。
民國廿五年沿舊稱,仍名首都警察廳及各省警務處、警察局,自此成為定製。
抗戰勝利後,民國三十五年八月十五日將內政部原有之警政司擴充,改組為內政部警察總署。
至民國三十八年四月,政府南遷廣州,厲行機構緊縮,又將警察總署縮編為警政司,至六十一年始恢復警政署,並與臺灣省政府警務處合署辦公,至八十四年三月署處分隸,八十八年七月一日精省,原台灣省政府警政廳人員及業務由內政部警政署承接。
圖片參考: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e/e5/ROC_National_Police_Agency.jpg/800px-ROC_National_Police_Agency.jpg
內政部警政署本部,與行政院院區相鄰
歷任首長
周菊村
孔令晟
何恩廷
羅張
莊亨岱
盧毓鈞
顏世錫
姚高橋(因白曉燕命案請辭)
丁原進(因八掌溪事件請辭)
王進旺 (2000.08-2003.06警政署署長,2003.07-2006.01調任國安局副局長,2006.01.25調任海巡署署長 至今)
張四良(2003.07接任警政署署長,因三一九槍擊事件請辭)
謝銀黨 (2005.08調任中央警察大學校長 至2008年5月30日)
侯友宜 (2008年5月30日調任中央警察大學校長)
王卓鈞
圖片參考:
http://www.npa.gov.tw/javagip/gipadmin/site/public/Mmo/32/npa1.bmp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np?ctNode=11345&mp=1
內政部警政署警政治安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