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居屋問題?什麼叫:樓契、買賣合約和臨時合約。唔該!

2008-07-14 5:31 am
買居屋問題?什麼叫:
樓契、買賣合約和臨時合約。
唔該!

回答 (2)

2008-07-16 8:46 am
✔ 最佳答案
臨時合約
根據合約法物業買賣必須經由律師處理,但臨時買賣合約是整個買賣過程上唯一唔一定須要律師處理而具法律效力的合約。如果直接向房署購買居屋就無分臨時或正式合約,通常選樓當天於房署內簽約比訂一次過完成至樓宇入伙紙發出後直接到律師樓簽樓契及按揭契。但如果於居屋二手市場購買居屋程序就有所不同,特別留意,必須於簽臨時買賣合約前賣方已獲房署發出《可供出售證明書》、買方也須獲房署發出《購買資格證明書》雙方才可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買賣合約
買賣雙方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雙方都會委托律師處理有關該樓宇買賣法律文件及查冊等事務,而且雙方律師會根據臨時買賣合約的條款再商擬訂立一份正式買賣合約,目的是把臨約內容更具體化及可於查閱文件後所發現問題加在正式買賣合約上,而通常簽約時買方會加訂至樓價10%或以上。

樓契
樓契是由買方律師樓準備新樓契,如果買方準備做按揭,買方律師還要準備按揭及貸款文件,之後一併將新樓契及按揭契交往土地註冊處註冊,買方便完成交易,成為新業主。

居屋二手市場買賣手續程序



圖片參考:http://www.28hse.com/utf8/dreamimages/flow2.gif
參考: me
2008-08-02 5:47 pm
thank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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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13000051KK0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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